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4|回复: 0

林俊分尸案 食人魔囚终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4 09: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杀害并分尸、抛尸中国留学生林俊的马格诺塔被裁定五项罪名成立。(CBC)

林俊父母林迪然和杜智桂先前接受採访。(CBC)

林俊生前照片。(图:林俊微博帐户)

2012年5月发生于加拿大的中国留学生林俊遭食人魔杀害分尸惨案,被告兇手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23日在满地可的魁北克省最高法庭,被12位陪审团成员一致裁定全部五项罪名成立,其中包括一级谋杀罪名。随后法官裁定,马格诺塔终身监禁,25年不得假释。

判决结果宣布后,林俊的父亲林迪然立即打电话给在中国的林俊母亲和林俊妹妹,告知判决结果。随后他的代理律师厄贝斯(Daniel Urbas)宣读林家对于判决结果所作的声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林迪然自始至终都在法庭的另一个房间,全程观看庭审转播。

林迪然在声明中表示,「通过审判,我看到了正义,你们没有令我的儿子失望,我对结果感到满意。通过审判,我瞭解到案发当晚在我儿子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我不再有疑问。通过审判,我看到了忏悔和歉意,我已无遗憾。」

32岁的马格诺塔在听到判决后,在法庭上一言不发,也没有表情。

主审法官柯内雅(Courmoye)对陪审团的裁定表示赞赏,他引用邱吉尔名言表示,陪审团审案的制度是对任何国家文明体制的最可靠考验之一。柯内雅还称赞陪审团成员用实际行动证明公平正义的存在。

本案庭审从9月开始,歷经11周的法庭作供后,从1200人中选出的八男四女陪审团成员经八天闭门讨论,最终做出马格诺塔五项罪名全部成立的决定。另外四项罪名为:辱尸、发放淫秽材料、刑事骚扰总理哈珀及一些国会议员、邮寄淫秽和不雅物料。

法庭也同时判决,马格诺塔除一级谋杀外的其余四项罪名,也都将判最高刑期,刑期从两至十年不等。但按照加拿大犯罪法,所有刑期同时执行。

马格诺塔之前已经承认杀人,但其律师雷克莱(Luc Leclair)以其犯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为由为其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作出判决后,雷克莱表示,他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但是也感到「解脱」。

兇手的辩词是坚持马格诺塔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庭审期间希望说服陪审团能给被告假释的机会,让他治病。律师雷克莱在聆判后表示,陪审团的裁决,他的当事人只有接受。

对法庭作出的判决,检察官布希里尔(Louis Bouthillier)表示并不意外,因为他有直觉马格诺塔无法逃脱法律的裁制。他说,控方向法庭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完全事先预谋且是完全蓄意行动。他也不掩饰作为检方,在法庭上听到陪审团对每项控罪一次次宣布「有罪(guilty)」时的振奋心情。他说,起诉成功非常不易,检方工作非常努力,把所有证据都充分提呈给陪审团,最终获得他们认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BC Morning Website ( Best Deal Inc. 001 )  

GMT-8, 2025-12-12 17:42 , Processed in 0.011529 second(s), 16 queries .

Supported by Best Deal Online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