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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父母祖父母 收入门槛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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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7 09: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父母/祖父母的收入有所提高。图为抵步的新移民。(CTV)

担保申请父母或祖父母团聚移民类别,将在2015年1月2日正式接受申请,名额5000个,採先到先得方式,当中不少人已作好准备,但要注意的是,对担保人(sponsor)的收入要求已大幅提高。

与2014年要求一致,担保父母或祖父母期限将会是20年,但担保人的最低收入标准上调了30%。联邦统计局每年会因应国内的经济指标,国民收入等制定一个年度的 「最低收入标准表」(Low Income Cut-off LICO)。因此在新规定下,担保人的年收入必须达到LICO+30%。

同时担保人的家庭总收入,与该家庭的人口加上被担保人(即父母或者祖父母)的人数总和有关。例如,一个单身的担保人,担保父母二人, 该家庭总人数是三人。如果担保人已婚,育有两名子女,担保父母二人,该家庭总人数则是六人,以此类推,而人口的多少,对总收入要求也不同(见附表)。

担保人必须提供过去三年的收入证明,如果担保人想在2015年1月2日递交担保申请,那么就需要提供2011、12及13年的国税局退税单(NOA)或评税表(Option-C)原件。 因为2014年的退税单要大约到2015年中旬才能够收到,不能够在2015年1月2日前提供,所以2014年的收入无法计算在内,但是担保人仍然要提供2014年全年的收入和雇主证明。

同时要注意,递交申请只能透过邮寄及速递方式,而两者的收件地址并不相同,可登入移民部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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