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改判
随着社会对案件关注度的提升和舆情发酵,重审过程中,更多的庭外细节开始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 2021年1月14日,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重庆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复审对象,涪陵区委政法委在列。 涪陵区委政法委的先进事迹为,“协调推动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何大权涉黑案、丰都付廷祥案等重要案件依法稳妥办理。” 此时,付廷祥一案正在上诉中。公示不久,2021年2月22日,重庆市三中院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在公安机关公开征集付廷祥等人犯罪线索的同时,重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对涉及被告单位江都公司及付廷祥实际控制另外两家公司起诉政府部门的4起行政案件进行核查。 这4起案件,除了前述提及的发生在2018年的3起案件,还有一起2017年江都公司因其他行政纠纷诉丰都县水务局一案。 根据核查情况报告,2021年9月16日,重庆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暂停了涪陵区法院法官刘芸的办案工作,并对她经办的两起案件全面核查。 2018年,付廷祥的江都公司诉丰都县防汛抗旱江河管理指挥部清障令一案中,刘芸是审判长。2017年,付廷祥的江都公司因其他行政纠纷起诉过丰都县水务局,也胜诉,刘芸也是审判长。 重庆高院评查认为,两起均系错案,刘芸“既未向领导汇报,也未提交专业法官会、审委会讨论,直接作出行政机关败诉的判决”。刘芸在重庆高院核查期间坚持“保留其原判决的意见,认为办理的案件没有问题,但是服从组织的决定”。 处理结果是追究瑕疵司法行为责任,由涪陵区人民法院对刘芸立案调查,重庆高院对这两起案件提审,改判丰都县行政机关胜诉。 付廷祥胜诉的其他两起“民告官”案中,审判长是涪陵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彬。 重庆高院也对陈彬办理的这两起案件进行评查,认定仙女湖搅拌站一案判决政府败诉,“结果正确,但理由不当”。认定超指标批复搅拌站一案中,判决政府败诉“结果不当,但因被撤销,并未产生实际法律效果”。处理结果是,由涪陵区人民法院对陈彬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025年9月11日中午,刘芸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已经退休,但仍然认为当初办理的案件没有问题,她承办的其他案件入选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她表示“对自己的业务能力有信心”。 刘芸还补充,涪陵区人民法院并没有对她进行立案调查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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