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国公益激浊扬清,应从送李亚鹏进牢房开始
5、中国公益激浊扬清,应从送李亚鹏进牢房开始 我和李亚鹏没有任何私怨,事实上我根本不认识李亚鹏。李亚鹏是个大明星(虽然几乎没有代表作品,主要是作为王菲的前夫而知名),而我只是个普通屌丝,但我知道男人要有上进心,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专一、负责任的男人,我一向鄙视吃软饭的男人,和李亚鹏没有任何交集。我之所以要实名举报李亚鹏,实在是因为他做的太恶劣了,突破了人伦底线!别家公益组织做手术人均5000 元善款,李亚鹏自己开医院竟然要9万9!他真的就不怕下地狱啊!这1.1亿善款都是王菲的明星朋友们出于信任,捐给嫣然用作唇腭裂的孩子动手术的,但竟然其中超过60%即7000万都不知道被李亚鹏搞去哪儿了!我揭露李亚鹏的目的,就是想以李亚鹏作为一个反面典型,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建设。否则,即使抓了一个李亚鹏,还会有张亚鹏、王亚鹏……不断冒出来。 不论是我在上篇揭露的书院中国基金会这只小苍蝇,还是我这次中篇揭露的嫣然天使基金这只大老虎,都存在同样的制度问题,即目前国内在法律上缺乏公益组织的强制财务公开制度。公益应该是“透明的口袋”,公益项目必须对所有公众公开财务报表,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我已经呼吁了多年,应当尽快出台公益组织的强制财务公开制度。目前,只有一些部门法规有财务公开的规定,如民政部的《社团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等,但由于不是法律,缺乏强制力,得不到有效执行。 目前中国公益的现状就是,大多数公益组织和基金会是不公开财务状况的。根据基金会中心网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度,国内63%的基金会信息披露不合规,其中还有不少基金会,甚至连电话、地址都不公开,更不要说财务报表。尽管有大量的基金会违反规定从不公开财务报表,但民政部门却依然给予年审通过。不公开却没有任何处罚,这样的规定有何意义?目前的公益乱象,完全是由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乃至渎职造成的。 业内人士期待了10多年的《慈善法》,至今没有出台。我要再次呼吁,应尽快出台《慈善法》,加入强制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了,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借慈善诈骗敛财自然就没有了市场,也有利于真正做的好的公益组织发展。否则,面对大量公众善款,却几乎没有任何监管,任何人都无法抵御金钱的诱惑。道德是靠不住的,必须靠法律来规范公益。 这些年媒体揭露的公益黑幕实在太多了,郭美美事件不了了之,原因你懂的。还有更离谱的是,河南宋庆龄基金会还做高利贷生意呢。可是有哪个人因为借公益敛财被判刑了?一个都没有。必须要有人因此进监狱,中国的公益才能有所改观!中国公益激浊扬清,就应当从送李亚鹏进牢房开始!如果这次李亚鹏能够进牢房,那就真的能对当下混乱的公益圈起到巨大震慑作用。 今天中国公益圈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某些公益砖家也应负重要责任。片面追求慈善GDP,只要数量不要质量,一味强调放开却反对任何监管,甚至有某个公益砖家公开发表文章批评周筱赟在搞慈善恐怖主义,搞得公益圈人人自危。我一直呼吁的不过就是公益组织包括基金会财务公开透明,这是公益的底线。如果连对底线的要求都成了苛求,就能搞得公益圈人人自危,说明中国公益圈已经烂到了何种地步?难道掩盖公益圈违规违法行为,反而是在保护中国公益吗?我揭露公益黑幕,是为了激浊扬清,净化公益环境,让公众的善款不被滥用,这难道反而成了伤害中国慈善事业吗?这是什么逻辑?到底是骗子在伤害中国慈善,还是揭露骗子的人在伤害中国慈善?一个让揭黑者寒心的社会是最坏的社会! 姜文执导的电影《让子弹飞》有这样的台词:“先让乡绅捐,乡绅捐了,百姓就跟着捐,事后,乡绅的钱全数奉还,百姓捐的咱们平分。”公益一旦没有监管,历史就会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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