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赫赫無名 于 2011-11-2 23:46 编辑
轉貼:16歲少年向法院院長下的論戰書(下)
(以上内容请参见《16歲少年向法院院長下的論戰書(上)》) 三、官官相護,堅持錯誤!身爲院長、審判長的你們,首先違法!將自己的面子看得過重,將法律當成道劇,如同滑稽演員一般善于演戲! 楊浦區法院所謂審判長尹力新急于向媒體表現,在未征得我父母同意的情況下,公然在網上發布“竇蔻訴黃玉峰名譽權案”公告,故意吸引媒體(爲此我多次拒絕了媒體采訪)。這個善于演戲的尹力新還當著我的面假惺惺關心一番,騙取信任,而行爲卻完全相反! 到二審表演就更滑稽了。所謂審判長孫斌承認我“畢竟是未成年人嘛,目的是爲了孩子健康成長”等等,發了一些善心,要求黃玉峰賠錢,可是表演的結果更加荒唐透頂! 請問院長大人:如果一審沒有錯誤,二審爲什麽又要重新開庭?爲什麽還要組織調解?爲什麽要強調我“畢竟是個未成年人嘛”!? 由于我不同意你們拉偏架式的片面性不合理的調解,你們就立即變臉,反複無常。立即收回了可憐的一絲善心,不再承認我是個未成年人了,一夜之間就將我這16歲少年變成60歲的老頭了!也不再說“爲了孩子健康成長”了!說什麽“一審沒有錯誤”。可見荒唐滑稽,自相矛盾竟然到了如此地步!打擊報複之心何其嚴重!這是執法者的正常心態嗎!? 當今社會爲什麽危機四伏?就是你們這類執法者的素質太差,判案輕率,過于隨意,將自己的面子看的太重,面子高于法律!你們不是以理服人,而是以勢壓人!不是化解矛盾,而是激化矛盾! 1.《未成年人保護法》開篇就說得非常明白:全國18歲以下的小孩都應該受到保護,你們爲什麽視而不見?! 2.百度百科上,法律專家、法學教授們在界定公衆人物的標准時說得非常清楚:“領導人、藝術家、影視明星、體育明星、社會活動家”才是公衆人物。可你們這些睜眼瞎,偏偏看不見!可見無知無能,別有用心! 公衆人物的概念源自西方,可人家法制健全的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非常完善,不折不扣。而你們,只是學會了西方法律的一點皮毛,就拿雞毛當令箭了,令人惡心! 你們在審判上無能,卻又不肯虛心地請教法律專家教授,不肯虛心地查一查百度百科上界定公衆人物的標准到底是什麽?其所作所爲令人蔑視! 有誰見過哪個國家的法官將未成年人列爲公衆人物的?而聰明透頂的上海法官竟然敢這樣做! 按照法官的說法,“多次出書就是公衆人物”,這完全是低幼兒的、一加一等于二的、簡單而荒唐的邏輯!而上海法院玩這種簡單荒唐的邏輯,竟然不害臊! “公衆人物就應該容忍侮辱和謾罵”,這也是法官的荒謬論調。那麽趙忠祥、賈平凹、謝晉之妻等等爲什麽會被法院判決勝訴呢?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由此可見,這些法官在審判上是有雙重標准的,對關系戶或者給足他們面子的人采用的是一種標准,而對于我這樣一個不討人喜歡的小孩子,采用的又是另外一種標准! 3.你們不懂人身攻擊與評價作品的根本區別,又不肯謙虛地問一問文學評論家。就憑主觀意志揮舞法律大棒了。 4.當我和父母親不同意毫無原則地退讓、調解時,你們就認爲沒給你們面子,就蓄意報複起來!調解是有底線的,這事關做人的尊嚴。你們堂而皇之,身著法袍一本正經,給人一種不可侵犯的感覺,可曾想過人民也有尊嚴?! 四、從浦東釣魚執法式滑稽節目想到了許多! 臭名昭著的釣魚執法事件已經向全世界暴露了上海不少執法者的肮髒。現在仍然有企圖步其後塵者。 我警告院長大人,如此兒戲執法,中國將有審不完的冤假錯案!將上演無盡的悲劇! 今天的人民不是愚民,不會再被糊弄了!如果你們身上還有那麽一點點法律良心的話,就勇敢地站出來,接受我這個16歲孩子的挑戰!如果不敢接受挑戰,做縮頭烏龜,法官這兩個字就連狗屎都不如!你們不是裝模作樣地設了“人民陪審員”嗎?在大庭廣衆之下讓我一個小孩子來跟你們論戰法律,不是讓廣大人民都更能受到宣傳法律的效果嗎? 此次上北京上訪,我將沿途廣發傳單,讓全國百姓都清楚上海法官的面目,尤其向外國人散發,讓他們知道上海的法官是什麽東西! 過去提到“法律”二字,我至少還有幾分敬畏,今天只有百分之百的蔑視!通過這件事,我驚人地成熟了,不會再相信這世道還有什麽公正。在這個令人絕望的社會裏,正常人只能依靠流氓的方式去抗爭才能生存!所謂法律,只是強勢者和關系戶們的玩意兒罷了! 另外,在“竇蔻訴江蘇教育電視台”一案中,南京鼓樓區法院也對毫無職業道德的江蘇教育電視台所謂記者邱炳東(邱素質低下,偏見太深,品質惡劣。既沒有記者證,又沒有采訪證,還別有用心地將當時13歲的我騙到江心洲小島上去,任意擺弄以炮制節目內容)的人身攻擊行爲視而不見,甚至不讓我看清庭審筆錄就脅迫我簽字,否則就教訓人。尤其惡劣的是,所謂審判長謝明竟然別有用心地幫著被告虛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情節,自稱“主持人對竇蔻及其一家進行了采訪,讓他們進行了澄清……”事實上我們一家 人多年來從未見過這個主持人! 由此可見,不僅上海的法院無能,南京的法院更是無能透頂(上海楊浦區法院的尹力新更無能地想抄襲南京鼓樓區法院的判決結果,不管是錯誤的還是正確的)。 請全國人民來評判一下,有謝明這樣的貨色當審判長,將會有多少冤假錯案發生啊!而南京中級法院的法官們沒有勇氣去糾正下屬的錯誤,卻百般抵賴和遮掩這種劣行!這是什麽荒唐的法律!這是什麽狗屎法官! 對兩件毫無關聯的案件,一籌莫展之後,竟然也能抄來抄去。上海的抄襲南京的,南京中院的再抄襲上海中院的,沒有獨立的判斷能力,無知無能到如此地步,簡直是一群混飯吃的東西。 中國的所謂法官,在人道的概念上連西方資産階級歐美國家的法官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學不到人家的精華,只能學人家的皮毛,真乃實實在在的墮落。 特別提醒:我知道你們這些法官們在審案上無能,但是在打擊報複上卻是相當有一套的(這些所謂法官動不動就教訓人,進法院不會感到希望,只會令我恐懼!)。我不怕打擊報複。在這個非人道的流氓社會,如果有幸去坐牢,我無上光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