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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芷华杀2婴 判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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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8: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梁芷华杀害两子判刑五年。(本报资料照片)

弗勒说梁芷华在判刑前知道自己必定入狱。(记者朱冠华/摄影)

轰动一时的华裔女子梁芷华杀死初生婴儿案,早前被裁定两项「杀婴罪」成立,7日共被监五年,即时押送监狱。法官痛斥梁女行径可怕,目前未知检方会否对刑期提出上诉。

梁芷华7日早晨出庭时,其父母和丈夫也在旁听席。她穿着便服,但从头到尾都没有回过头看家人一眼。由于她稍早已被判「杀婴罪」罪名成立,入狱是必然之事,而刑期视乎检察官求处的8年抑或辩护律师要求的3年,结果首项罪名判监18个月,第二项罪名监禁42个月,分期执行,即合共五年。

虽然辩方律师以梁芷华深怕父母知晓她怀孕,将导致父母断绝与女儿关系,以及她因为家中生活充斥着恐惧感造成精神、情绪与言语上受到折磨,案发时心灵状态极度不安等理由减少当事人入监时间,但法官在宣判时直斥梁女对自己亲生子所作之行为相当可怕,然而她的做法却令人难以理解。

法官最后判梁芷华监禁五年,但扣减羁押的50余天;此外她在未来20年若怀孕,必须通报省儿童家庭厅,其DNA也需要登记。

法官宣判后,梁芷华的父亲在庭上放声大哭,母亲则饮泣,但即便如此梁女还是未曾看过父母一眼,遭法警上铐后直接发监服刑。梁女的律师弗勒(Richard Fowler)指出当事人也知道自己要坐牢,希望她未来能够重回社会有所贡献。

梁芷华瞒着父母与一名男子交往和结婚,两度怀孕都瞒过家人,分别在2009年4月和2010年3月在家中厕所产子后杀害弃置。根据控方说法,梁芷华连杀两子与她害怕让父母知道自己怀孕有关。因为父母不准许婚前怀孕的情况,怀孕后令她感到相当害怕,担心父母不开心。

除了隐瞒自己父母,梁芷华连两子的父亲也隐瞒到底。该名男子知道梁芷华怀孕也感到相当高兴,但当2009年梁女在厕所诞下孩子后,她立即将小孩装在塑胶袋内并清理现场,对于家人装得若无其事,对于男友则谎称孩子流产。

2009年11月梁芷华与男友结婚,但将结婚之事甚至怀上第二胎的事情对家人隐瞒。2010年3月她再度于父母家中的厕所诞下孩子,梁女称她将婴孩压在胸前已防出声,不多久后小孩就「没有动静」,之后将小孩丢到家外的公众垃圾桶,相信遭到垃圾车运走,「尸骨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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