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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带15岁少女回家 爷爷起色心付钱与其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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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9: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北市56岁林姓男子去年4月间,见未成年的孙子带一名翘家少女「小盈」回家,竟大胆提议想要和小盈性交易。小盈寄人篱下,半推半就答应,1200元的报酬还被林男的孙子拿走。小盈后来被安置并提告,在少年之家竟还巧遇曾有相同遭遇的另名少女「真真」。新北地检署侦结,今依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嫌起诉林男,林男孙子则涉犯媒介少年性交罪嫌,由少年法庭审理中。

起诉指出,林姓色阿公(56岁)和未成年孙子(15岁)同住新北市板桥区,去年4月底晚间,林孙带翘家少女「小盈」(化名,15岁)回家,让小盈寄住。但林男竟觊觎小盈,要孙子怂恿小盈和他性交易。小盈不得已在半推半就下答应,林男随即和小盈嘿咻,并付给小盈1200元,但这笔钱随后又被林孙拿走。
林男食髓知味,2天后又开口要求嘿咻,事后却不付钱,只买食物给小盈吃。小盈几天后回家,并将遭遇报告学校老师,小盈的母亲才得知此事并报警,小盈也被安置到少年之家。
没想到小盈在少年之家认识了另一名被安置的少女「真真」(化名,15岁),聊天时真真提起自己也曾因翘家,跟着林姓少年回家后,和少年的阿公性交易,后来也有提告,但因罪证不足,阿公获不起诉。
林男出庭时严词否认犯行,还辩称之前也被告过而获不起诉,这次被告也是无妄之灾。不过检方认为,小盈的供词前后一致且下体也验有旧伤,加上真真出庭指证,因此不採信林男辩词,今依对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嫌起诉林男,林孙则涉犯媒介少年性交罪嫌,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审理。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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