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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过久遭撤健保 上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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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9 1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民久居海外,可能丧失健保资格。(取材自卑省卫生厅网站)

一对移民夫妇取得公民身分后多数时间住在海外,遭卑诗省卫生单位撤销健保资格,两人认为加国公民有权住在世界任何地方,省卫生厅不能强迫他们住在生活费高到负担不起的加拿大。但联邦上诉庭驳回两人的上诉,强调省府有权拒绝为离境过久的民众提供健保。

来自中东的移民夫妇加萨与卡拉芙(Sayed Geissah and Souad Khalaf)1994年全家移民加拿大,并取得公民身分。12年前他们的几个儿子先后搬到埃及、杜拜及卡达,于是两老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前往中东地区探视儿孙。

卑诗省卫生厅在2011年开始对两人展开调查,他们拒绝提供十几年来的出入境纪录,不过两人在2004年到2005年间全无就诊纪录,其余年度也仅寥寥几次,当局认定他们的家并不在卑诗省,因此撤销两人从2001年12月到2010年7月间的健保资格。

卑诗省与多数省份一样,要求投保人每年至少要在境内住六个月,才符合健保资格。

两人不服,向卑诗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法庭撤销卫生厅的裁决。他们认为加国公民有权住在世界任何地方,省卫生厅不能强迫他们住在生活费高到负担不起的加拿大。

但高院法官法兰科(Justice David Frankel)不接受两人的论据,裁定省府有权拒绝为离境过久的民众提供健保,驳回他们的司法覆核申请。

卑诗省将在今年3月实施新措施,允许省民每年离境7个月仍保有健保资格,但仅限于旅游。

这起案件也让「纸上公民」(Canadians of convenience)议题再度浮上檯面,许多新移民取得加国公民身分后纷纷返回原居地长住。加拿大亚太基金会2009年的研究显示,约有280万名持加拿大护照者旅居海外,其中约100万人住在美国,其次为香港、英国、台湾、中国与澳大利亚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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