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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一级谋杀犯 肯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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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9 08: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肯波。(图:警方提供)

非洲马拉威难民肯波(Charles Kembo)杀害华裔妻子、继女和女友三人及一名非裔生意伙伴案,歷经数个月审讯后于2010年裁定四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但肯波于28日向卑诗上诉庭提出上诉,称原审时证据多而乱,且法官有误导陪审团,要求推翻裁决。

肯波案是在过去十年间最震撼本地社区以及华人圈的连环杀人案,四名死者中有三人为华裔女子,当中还包括一对母女。肯波于1989年移居加拿大,在2002年至2005年间涉嫌先后杀害妻子梁思诲、生意伙伴山缪、女友马小燕和继女杨德慧等四人。

四名死者中,梁思诲尸身至今下落不明,马小燕被塞在一个冰球袋后丢到列治文市一处泥沼,杨德慧遭姦杀后尸沉菲沙河,山缪的阴茎被切下后还放在他的口袋。法庭审理时显示肯波犯下的案件包括诈骗、谋财害命、乱伦、毁尸灭迹等多项罪行,主要杀人动机则是盗用受害人身分取财。

虽然肯波从头到尾都辩称没有杀人,但法官于2010年6月判处四项一级杀人罪名成立,25年内不得假释。主审法官史珊妮(Sunni Stromberg-Stein)甚至称肯波为「连环杀人犯」,并且使用「不该有权回到路上行走」等强烈字眼。

经过四年后,肯波于28日正式向卑诗上诉庭提出推翻裁决的请求。其代表律师向三名上诉庭法官递交的申明书中指出,肯波案使用了八个月审理,证人就有154人,当中又有不少牵涉金钱帐户,连控方都混乱,令人质疑陪审团是否真得搞清楚了所有证据。

律师也称,肯波一口气被起诉四项一级谋杀罪名,容易令陪审团先入为主产生「肯波就是坏人」的印象,此外法官在最后对陪审团发出指引时也有误导之嫌,因此要求推翻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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