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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菲佣访签入境 华裔女经纪涉奴役控贩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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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23: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方发现菲佣的温东房屋,目前正挂牌求售。(冯新摄)  
  
麦吉尼斯称温哥华市警是首次对这类「家奴」事件提出偷运人口控罪。  
售屋的经纪姓名,与警方公布的疑犯姓名相同。(冯捸苨摄) 家 园 新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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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警方公布姓名相同的华裔地产经纪禤爱玲。(网上图片)
华裔夫妇被控贩运人口 旅证入境 菲佣逾期居留家中 i Ask . ca
(明报)温哥华一对来自香港的华裔夫妇,涉嫌于2008年从香港将一名菲佣以旅游签证方式带来温市,于去年被警方发现该名菲佣逾期居留。温市警认为菲佣被人强迫成为「家奴」(domestic servitude),控告这对夫妇两项贩运人口的相关重罪,两被告将于本月22日在省级法庭提堂。而遭奴役的38岁菲裔女子现已获得加拿大合法居留身分。该对夫妇则透过电话向传媒宣称无辜,认为事件对自己的生活已经造成困扰。
警控偷运人口重罪事主称无辜  
温哥华市警局发言人麦吉尼斯(Jana McGuinness)表示,华裔女子禤爱玲(Oi Ling Nicole Huen,译音)以及男子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译音),涉嫌在2008年从香港带一名菲律宾女子进入加国,警方指女子被强逼成为「家奴」。该名菲律宾女子现年38岁。  
麦吉尼斯指出,警方是在去年6月前往温东格兰特街(Grant St.)3100号路段处,调查另一宗不相关的事件时,发现屋内一名菲律宾女子持有过期的旅游签证,在加国非法居留。她指警方调查后相信该名菲律宾女子在这间房屋内「被迫」照顾屋主一家人,一星期工作七天,不分日夜的工作。她称该名菲佣有得到工资,但不愿说明工资的具体数目。  
麦吉尼斯说,该名菲佣进入加国后,自称护照被扣下,而她也因为害怕遭到遣返,因此未有主动向当局举报。但麦吉尼斯也透露,该名菲佣在香港时,也是帮这家人工作。 家 园 新 闻
警方目前已经对禤爱玲以及柯耀昆两人以一项「安排他人以非法方式进入加国」,及一项「以非法手法安排他人进入加国」等两项违反《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的罪名提出检控,两罪均列在「贩运人口」类别之下。两人将会于本月22日在温哥华省级法院出庭面对控罪。
麦吉尼斯认为这是非常罕见的贩运人口控罪,而且温市警还是首次因为这种「家奴」事件对疑犯提出检控。至于菲律宾女事主,目前仍在加国。
当事人称无辜 女户主是地产经纪
本报昨日前往位于温哥华东区的现场,发现该房屋正插牌求售,经纪的姓名则与遭警方检控的女子相同。现场採访的记者按照经纪的电话致电,自称是禤爱玲的女子不愿多说,而自称是柯耀昆的男子则承认这间房屋属于岳父岳母,和禤爱玲是夫妻,房子叫价139万元。
自称是柯耀昆的男子强调遭到检控时非常讶异,他否认有扣起任何人的护照,更想不到警方在未有参考他的说法前便将案件公开,只听对方片面之词,对他很不公平。他称自己有三个孩子要抚养,只是希望能在本地安居,他成为加拿大公民已有多年,这宗案件造成他很大困扰,将会与律师讨论是否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 爱问搜索,m.i a s k.ca
柯耀昆昨日对本地报纸《24 Hrs》透露,三名子女分别是6岁、4岁及3岁。他说,当初在香港时与一名菲律宾女子有家佣合约,工作了一年。当他们搬家到加拿大时,为该名女佣担保申请为期六个月的旅游签证,「我们只需要她六个月,之后都准备送她走,但是她拒绝,她只要跟我们家一起住,这就是协议(this is the agreement)。」
他又对《24 Hrs》否认该名女子是替他们工作,「我自己都是赚时薪12.5元的工资,我怎请得起她?(How can I pay her?)」
称自己时薪12.5元 无力请菲佣
温市警昨日早上发出的新闻稿,清楚将两名被告的姓名写出。随后却发出电邮,称案件有传媒禁令,希望传媒不要报道两人的姓名。但温市警其后发出第二封电邮,强调警方已经与检控官确认,传媒禁令仅限于菲律宾女事主的名字,不包括两名华裔被告的姓名。
上个月西温也揭发一宗类似事件,在2008年有一名21岁黑人女子,报称塬本应聘到西温从事理髮工作,但抵加后被人扣下护照,无支薪在民居内帮佣。被检控的55岁僱主Mumtaz Ladha人在国外,警方事后发出通缉令。 加拿大 家 园 网
「贩运人口」罪重 可囚10年  
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在此案中警方提出的是移民法第117条,有关「故意组织、引诱、协助或教唆,未持合法证件人士入境加国」的条文,属于「贩运人口」(human smuggling and trafficking)的重罪,轻者可被判罚款10万元,或监禁两年;若属于严重情况,罚款最多更可达50万元,或监禁十年;再犯者最高罚款100万元、14年徒刑。
王仁铎补充,至于是否合理对待佣人、超时工作或限制行动等,并不在移民法的范围当中,而警方会以《移民法》提出控诉,应该是警方相信有人入境时未持适当证件,或者后来所从事工作,与所持签证种类不符等违反《移民法》情况。 家 园 网
他表示,如果是以旅游签证入境者,不能担任家佣,而是必须是申请工作签证,例如申请「住家护理」(live-in caregiver)的签证,才能在加拿大工作。
本地保姆请不起 黑工有市场
有在大温地区提供专业保母家政服务,以及以女佣为由代理海外人士来加工作签证的本地业界人士表示,因本地正规保姆费用较高,导致很多雇主在海外找保姆,然后申请访问签证而非较难获得的工作签证来加。也有雇主在本地寻找黑工,令本地家政市场较为复杂混乱。   
一位本地家政公司负责人坦言,很多雇主之所以违法找保母,主因是由于本地正规保姆太贵。 她具体解释说,以雇主不包食宿的本地正规保姆来说,按每周5日,每天8小时工作计算,雇主即使支付8.75元的最低时薪,每月也要支出约1,615元。另外,请保姆的家庭大多为夫妻两人均全职工作,他们每天上下班如果平均各需一个小时,这两个小时请保母则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此计算每月雇主要支付近1,900元。  
温市华裔夫妻 涉嫌奴役菲佣
图中房屋是该名菲律宾裔女子曾经居住地点,现正挂牌出售,地产经纪为案中被告之一 爱玲。(记者朱冠华 摄影) 家园温哥华,vancouver.iask.ca
(世界日报)一对华裔夫妻多年前安排一名菲律宾女子从香港来到温市,警方发现该名菲律宾女子护照已经过期,且为这对夫妻超时工作,将他们依移民及难民法中的非法安排他人入境相关罪名起诉。当事人表示遭到不公平的待遇,正等候律师指示,可能会对外说明。  
温市警方发言人麦坚妮斯8日表示,警方是在2010年6月间,前往温东Grant街3100号一间房屋调查案件时,意外於屋内发现一名非法居留的菲律宾裔女子,因而就该名女子的情况展开调查。
麦坚妮斯指出,调查探员迅速确认该名菲律宾女子持旅游签证於2008年从香港进入加国,早已经过期,且疑似遭到雇主强迫一周七天、不分日夜的进行家庭帮佣照护工作,因护照遭到雇主扣押,怕遭驱逐出境,故没有向有关单位报案。麦坚妮斯表示,菲女有薪酬,但未提及详细金额。
温市警方在新闻稿中直接以「温市夫妇因涉嫌家奴案被起诉」(Vancouver Couple charged in case of Domestic Servitude)为题。麦坚妮斯表示,该对男女分别为柯耀坤(Franco You Kwan Orr ,音译)及 爱玲(Nicole Oi Ling Huen,音译),两人都依移民及难民法,被控「安排他人非法进入加拿大」及「非法方式安排他人进入加拿大」的罪名。  
警方於8日下午曾发出更正声明,表示该对男女的身分受到媒体禁令保护,不得公布。但不到两小时後又罕见的发出「二度更正」,表示联邦移民部检控部门确认除了菲律宾裔女子及证人的身分受到保护外,该对男女的姓名可以公开。
记者与相信从事地产经纪的 爱玲取得联络,她表示将等候律师指示後,才会决定是否对外说明,但认为自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柯耀坤和 爱玲安排於22日上午9时首度出庭。警方指出该名菲律宾裔女子现居於加国。  
今年5月西温市警方亦破获一起类似案件。一名女子被控非法安排一名年轻非洲女子来加并将她奴役,相信也是非洲裔的女性雇主被控走私人口相关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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