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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向男友讨抚养费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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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08: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王秋实)未婚妈妈小丽(化名)生下一女后,男友岂但离家出奔,还带走了两人的共同积蓄。为了给孩子催讨抚养费,小丽将昔日男友小军(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小军对二人同居期间所育之女尽抚养责任。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判令小军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去年,刚满21岁的小丽与大自己两岁的小军经人先容相恋,尔后同居在一起,但二人始终未办理结婚手续。小丽说,多少个月后她生下女儿圆圆,自圆圆诞生后,小军的性格日益火暴,对她跟孩子不论不问。在一次双方争吵后,小军将双方的积蓄全体拿走,浪费一空后才返回家中。小军的行动使她和女儿的生涯陷入艰苦,只能依附本人父母的接济才委曲度日。

  小丽认为,双方已经无奈继承独特生活,请求法院判令女儿归自己抚养,小军每月给付抚养费。

  法院休庭后,经由正当传唤,小军拒不出庭加入诉讼,法院对小丽所述事实予以采用。法院以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任务,本案中圆圆一直随小丽生活,应由小丽持续抚育为宜,小军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院依据当地的生活程度酌情断定为每月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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