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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回流中國麻煩, 不小心逾期居留一天被訓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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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13: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est 于 2013-4-1 13:47 编辑




  ■往返中港澳十數次,陳先生簽證蓋滿印章。

  


  ■陳先生指尊重中國法律甘願受罰,但希望可考慮恢復海外華裔永久居華權。

  


  隨著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大量加籍華裔回流,不過中國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面對較嚴苛的簽證條件,令回國的華裔麻煩多多。多市一名華裔近年持旅游簽證往中國,長期照顧年邁父母,期間因數錯日期逾期居留一日,遭中國海關在通關大廳呵斥,雖然最後是口頭警告,但仍倍感傷害。該華裔呼吁希望中國政府能體諒海外華裔眷戀故鄉的心情,立法予海外華裔永久居華權以免

  諸多不便。

  多倫多社區與文化中心行政總監鐘新生亦認為海外華裔人數的增加,有部分華裔因各種原因需返回中國長居,中國政府應抓住時機及時制訂移民法,成立專職移民部門,專事管理與簽證,移民定居等議題相關事務。對于中國向外籍人士簽發的「中國綠卡」,鐘認為中國政府也可以考慮擴大適用範圍,讓在中國出生的海外華裔亦符合資格。

  從中國移民到多倫多逾30載的陳先生(化名),已屆五十歲知命之年。他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稱,由于年邁父母多年來患有老年常見慢性疾病,他隨年齡增長對于故鄉以及年邁父母就愈發掛念,終決定在09年辭職回國生活照顧雙親。

  已入籍加國的陳先生持有一年期多次往返中國的旅游簽證,是可在華逗留最長的旅游簽證種類,但簽證要求他每住滿90日就須出境再折返獲得另一個90日居留,由于陳先生祖居位于大陸南方城市,去香港或澳門較方便,當時覺得要達此要求並不難。

  家鄉變遷令陳先生印象深刻,舒適便捷的生活,更令他產生落葉歸根長住的想法。他指,入境簽證的「90天限制」令他常要對著掛歷數日子,不想一個疏忽卻令他陷入「非法居留」的境地。

  數錯日子逾留 關員訓斥

  陳先生離境時還以為未到限期,「在關口出境,我把加拿大護照遞入,還對查驗的海關小伙子笑了笑,不料,該關員核對後突然嚴肅地對他說︰你逾期居留了一天,知道嗎?」陳先生不知如何回應,海關稱90日並不等于三個月,之後便揮手招來另一關員到場處理。「後來的那名工作人員揮動我的護照,在大庭廣眾前大聲質問我以前有無逾期居留記錄,我回答說沒有,他就瞪大眼楮對我說,你老實點不要撒謊,我們可以查得到。」陳先生遭此訓斥,百口莫辯,倍感傷害和尷尬。

  陳先生隨後被帶到百米外的辦公室,處理的海關官員倒是態度可嘉,向其解逾期原因後,強調中國法律的莊嚴性,亦表示理解他是無心之失,安慰他說情節較輕微僅處口頭警告,不涉罰款和影響簽證,之後再送他到關口。

  陳先生對自己在祖國居住要受限制極感無奈。「每三個月需出境一次,每半年需往香港續簽,回國四年間往返香港澳門十數次,年紀大了,感太辛苦。」他希望中國政府由人道立場出發,重新接納和賦予海外華裔在中國的居住權。

  母親入院求情不獲延期

  而來自中國中部城市的李先生也有類似遭遇,他去年回家鄉探望父母,在旅游簽證即將到期時,母親在體檢中突然查出腫瘤需入院手術,其父年邁需要幫手,他即時通知加拿大的工作單位延假,然後再向當地公安局申請延遲簽證,由于李先生之前已經申請過兩次各30日的延期,他被告知必須出境重新辦理簽證,哪怕他出示了母親住院單據苦苦相求延期亦無濟于事,萬般無奈之下只得選擇搭機前往香港辦理手續前,再折返。

  李先生指,他對中國法律心存尊重,但就希望管理部門在處理一些特殊個案時,應更顯人性化。同時亦希望中國政府可積極考慮加長旅行簽證時限,或者仿且本國的超級簽證措施,甚至類似法國居留的「十年卡」予中國出生華裔。

  


  多市社區與文化中心行政總監鐘新生︰倡中國設移民部與時並進

  本地華社組織負責人建議中國政府制定移民法以及設定移民部,專職處理與移民和定居相關的各種事務。對在中國出生的海外華裔,應給予居華權,或至少放松簽證條件等。

  多倫多社區與文化中心行政總監鐘新生(見圖)稱,中國是大國崛起,從過去的大量移民移出,至今有以亞非拉國家為主的人群進入中國長期經商、旅游及學習;另海外華裔人數增加,亦有部分華裔因各種原因需返回中國長居,是以認為中國政府應抓住時機及時出台移民法,成立專職移民部門,專事管理與簽證,移民定居等議題事務。

  鐘新生指出中國涉及移民事務多由中國公安部下屬的出入境管理局處理,海外華僑回國需向當地公安機關或派出所報到,但公安機構工作多與刑事事務相關,未必是最合適。

  善用綠卡制避雙重國籍

  他建議中國政府制定移民法及設立移民部有助清晰職責,提高處理相關事務效率,令與移民相關議題有法可依,有助提升世界級大國的對外形象。

  鐘新生又建議中國政府擴大「中國綠卡」的申請,讓在中國出生的海外華裔亦符合資格,這樣既可避開雙重國籍可能引發令中國政府擔心的各種問題。而考慮放開訪華簽證類型的居華時間及其他限制,除能吸引海外人才外及方便海外華裔往來,亦體現作為世界級大國的風範。

  本地社區亦有華裔人士反對雙重國籍提議,認為做法可能對目前生活在東南亞國家華裔構成威脅,而本地亦有網友認為,魚與熊掌不能兼得,想要在兩國同時得利的想法不應支持。

  鐘新生又透露,本地有知名華裔社團聞人曾反對「綠卡」提議,認為做法將使得生活在包括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的華裔人身安全構成影響,而該些國家本身亦是實行單一國籍制,過往歷史上曾發生多次排華事件。本報記者曾多次聯絡該社區聞人,但未獲任何回覆。

  


  ■一批外國人獲中國簽發綠卡,允許自由出入中國。

  中國綠卡審批門檻高

  中國于2004年起頒布「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標志「中國永久居留證」(中國綠卡)的實施,持證者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任何限制,可允許自由出入中國國境,而無需再辦理簽證。

  實施七年 僅4752人取得

  不過其審批難度較大,截至2011年底,取得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士僅4,752人。

  申請「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士可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提出,需要身體健康,無犯罪紀錄及遵守中國法律,規定包括︰

  1. 在中國直接及連續投資三年(投資額根據不同投資區域由50萬美元至200萬元不等),投資穩定及納稅情況良好;

  2. 在企業內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或具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稱,連續就職滿四年且有至少三年納稅記錄;

  3. 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及國家特別需要人才(如諾貝爾獎得主楊振寧);

  4. 上述三類的人士之配偶以及未滿18歲的未婚子女;

  5. 中國公民或者持有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士的配偶,婚姻存續滿5年,且在中國連續居住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9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 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7. 年滿60歲,在境外無直系親屬需投靠境內親屬、且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至少居留9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消息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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