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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充公不公?司法厅长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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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09: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安彤指,卑诗的充公程序相当健全。(本报资料照片)

卑诗民事充公法的公正性、透明度与公众利益的议题,近来浮上檯面广获讨论,前省检察总长欧博理(Wally Oppal)认为充公法有检讨必要。省司法厅长苏安彤(Susan Anton)强调充公程序周延、健全。

卑诗民事充公署(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每年设有充公执行预算目标,在2013/14年度的目标是300万元,充公署最终扣押950万元资产总值,远超过预设目标三倍以上。

卑诗充公案法庭外和解的比例是99%,仅有少数事主选择对簿公堂,但是安省的庭外和解比例是近五成,选择出庭的比例远远超出。

值得留意的是,卑诗的99%和解比例中,民事充公署一概得到较有利的和解条件,事主选择不经过法院审理,原因之一就是庞大的诉讼费用,选择和解尽管对自己不利,但得以尽可能减低损失。

卑诗申诉专员卡特(Kim Cater)日前发出声明,唿吁如有民众发觉因民事充公,遭到不公平对待,可向其办公室提出申诉。

前律政厅长欧博理(Wally Oppal)指出,应该是时候对整个充公程序进行检讨,看看是否达到应有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苏安彤回应称,本省的充公程序十分健全,省府所充公的资产都是不法活动所得,警方握有十足证据,另外,无论庭外和解或进入法庭聆讯,都须经过法院批准,有法院监督的程序。她否认充公署设定充公目标,指其数额是「预测值」,强调每年的充公所得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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