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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肥咖」条款生效 加银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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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08: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肥咖条款」正式上路,加国金融机构会作出配合。图为美国国税局。(美联社)

美国外国帐户税务遵守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俗称肥咖条款)1日上路,由于加国今天假期,银行明天开始会作出配合,向美国国税局(IRS)提供美国籍或绿卡客户的资讯。

加美两国今年2月5日签署协议,加拿大会要求金融机构向加拿大国税局(CRA)提供美国人在加拿大特定帐户的年度报告,然后把有关报告转发给IRS。

因此无论是新客户还是旧客户,加拿大的金融机构都会要求客户在开设新帐户时,回答自己的出生地在哪里,甚至可能包括父母的出生地。如果拒绝回答,就会把他们的个人资料提供美国,由美方来确定他们是否「美国人」;也可以拒绝为他们开立帐户。

美国国会在2010年3月通过「肥咖法案」,以打击美国人在海外避税。根据条款,所有美国公民和持有绿卡者,不论住在何处,必须每年报税;外国银行需把资产超过5万元的美国客户向IRS报告,或是把这些客户的到期利息、红利与投资付款扣除30%,转交IRS。没有银行胆敢不遵守,因为美国政府可关闭银行在美国的客户帐户,甚至扣留海外金融机构在美投资利润的30%。

加拿大已故财政部长费拉逖一直反对肥咖条款,指不但毫无用处,而且还产生了侵犯隐私的隐忧。

费拉逖还向IRS提到了加裔美国人的双重报税规定,说这一规定是对普通民众的巨额罚款,尤其是对不甚暸解这项规定的老年人。 他说:「这些人在海外帐户的存款并不多,所以对待他们应慈悲为怀。」

加拿大政府曾努力设法说服美国政府让加国得到豁免,但未能成功。据估计,约有100万美国公民定居加拿大,当中不少持双重国籍。

除加拿大,美国也与中国、香港、台湾等共8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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