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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警方政治迫害 黄之锋父母要求释放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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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18: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学生组织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在9月26日公民广场的冲突中,被警方以“袭警罪”逮捕,年仅17岁的黄之锋被警方拘捕至今超过32小时仍然未获释。就此,黄之锋的父母28日发表公开信,并在政总集会台上宣读,当读到“为之锋感到非常骄傲”,获全场掌声,并高呼“释放黄之锋”。黄之锋父母批评警方对儿子的持续羁留毫无理据,只是“出于政治原因,甚至是政治逼害”。
黄之锋27日早上在中区警署办理保释手续,但保释申请未获批准,警方晚上约9时搜查黄之锋住所。学民思潮旗下的《破折号》表示,据消息人士透露,黃之锋在26日晚10时30分左右被捕,警方指黄之锋干犯强行进入政府建筑物、在公署地方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非法集会三项罪。在27日晚上约9时,警方拿着搜查令,押着黄之锋,到他位于海怡半岛的住宅搜查,当时黄之锋的父母在住宅內,律师也在场陪同黄之锋。《破折号》的报道称,黄之锋的个人电脑可能被带走调查。黄一度被指袭警,后改控非法集结等三项罪名,警方拒绝其保释候查。

黄之锋
黄之锋1996年出生于香港,患有读写障碍,黄之锋自幼便开始参与社会运动。黄之锋毕业于汇基书院。2011年5月29日,黄之锋与另一名同校中学生林朗彦成立学生组织学民思潮。2014年8月,黄之锋获香港公开大学取录,修读社会科学荣誉学士(政治及公共行政)。
黄之锋父母声明全文如下:
今晚我们孩子之锋的律师告知我们之锋需要在警署渡过他第二个被羁留的晚上。
之锋已经被羁留超过25小时,但警方仍然拒绝就他被释放的时间定一个确实的答案。
之锋的律师告知我们有鉴于他所面对的控罪,他的年纪以及他从无任何刑事纪录,之锋被警方持续羁留是毫无法律理由。
由此,我们认为对于之锋被持续羁留是出于政治原因,甚至是政治逼害。
我们从小教导之锋成为一个体恤人,关怀人,有原则和忠诚的人。我们对于之锋为使香港能成为一个更美好的地方,为他的那一代及我们这一代所作的所有事感到非常骄傲。
我们非常爱护之锋,亦要求警方停止滥用他们的权力,立刻释放我们只有17岁的孩子之锋。
[来源: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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