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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薪酬」恐剥夺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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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0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右翼智库「菲沙学会」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如果温哥华或其他城镇也跟随新西敏市脚步,制订「生活薪酬」(living wages)政策,虽可让部分低收入人士受惠,但同时也可能剥夺其他低收入劳工的工作机会。

到目前为止,大温地区的新西敏是全加拿大唯一制订「生活薪酬」政策的城市,包括ACORN在内的一些团体正致力游说加国其他城市跟进。

「生活薪酬」指的是足以支撑全职劳工供应家庭温饱所需,且能跨过低所得课税门槛的最低薪酬水准,通常相当于当地法定基本工资的两倍。

左翼智库「加拿大另类政策研究中心」(CCPA)先前曾指大温哥华地区的「生活薪酬」应是时薪19.62元,亦即一名全职上班的家长年薪应有3万5708元。在卑诗省,现行的法定基本工资为10.25元,但新西敏市在2011年通过单行法,规定获得市府合约的厂商必须付给员工至少19.62元的时薪。

卡加利市也已採行类似政策,规定凡付给员工「生活薪酬」的厂商,在市府合约上有优先竞标权,当地的生活薪资为每小时12元。

美国自1990年代以来,已有140个城市採行「生活薪酬」政策,包括纽约、芝加哥、洛杉矶和旧金山等在内。

菲沙学会表示,由于这项薪酬水准实施地区和时间都还有限,只有美国方面的资料可供参考,但当地经验值得加拿大城镇引以为戒。

这份研究显示,基本工资通常可直接让薪金偏低产业的从业人员受惠,但透过市府合约而落实的「生活薪酬」,受益者多属需要较高技术水准行业的从业员,他们原本不属于清贫阶层。

报告指出,这些城市合约包商通常也就是把增加出来的人事成本转嫁到市府身上,最后受影响的还是城市税赋负担。

报告也指,雇主为减轻人事成本,另一常见作法就是削减人手,减少员工工作时数和训练,也因此当政府立法管制薪资时,部分员工或可享受到较高待遇,但也同时会有些人因此失去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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