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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芷华杀婴案 先做精神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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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08: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裔女子梁芷华「杀婴罪」成立,原定在14日展开判刑聆讯,但法官认为应该先等待精神鑑定报告,将聆讯延后至6月召开。

梁芷华涉嫌杀害两子的案件经审讯后由陪审团作出两项二级谋杀罪不成立,但两项「杀婴罪」成立。案件由本在14日展开判刑聆讯,但法官认为应先等待梁芷华的精神鑑定报告,决定将聆讯延至6月19日召开。

加国刑法规定杀婴罪最高刑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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