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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签争议遭遣返 中国留学生上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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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7 08: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中国留学生在工签到期前申请续签,但文件不足遭拒,虽然其后补齐唯工签已过期。移民部官员告知,可从加美边关短暂出境后至海关重新办理,但她入境时却遭海关官员认为非法打工,发出遣返令,她其后上诉得直。

中国留学生杨紫(音译,Zi Yang)2007年1月持学生签证抵达加拿大读书,并取得合法工作签证,在叔叔所开设的财务投资公司工作。2012年她在工签即将到期前申请续签,却因未附LMO遭拒,当补齐文件后,但原来的工签已过期。

有移民部官员告诉她,可从加美边关短暂出境,再返回加拿大海关办理新的工作签证,于是她照办,2013年5月21日从素里市和平门(Peace Arch)的道格拉斯(Doulgas)海关出境,随即返回加拿大准备申请工签。

不料入境时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时,经过三名官员的冗长讯问,并详细检查其手机内容,认定她在工签到期后仍继续工作,涉嫌非法打工,向其发出遣返令,仅允许她入境购买机票回中国。

她不服提出上诉,强调工签过期后就未支薪,只是义务帮忙。

联邦法官认为,移民法明文规定外国人未取得「工作许可」(work permit),不得进入加拿大工作,但海关官员完全搞错状况,杨紫到海关是为了申请工作许可,而不是要进入加拿大非法打工,且这种在加美边关出境再入境的作法在实务上极为普遍,并无不妥。

法官于是撤定杨紫上诉得直,撤销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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