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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查保外就医 市委书记逍遥8年再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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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查“提钱出狱”、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此前因受贿罪被判死缓、保外就医已8年的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近日被收监。据中共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报道,2014年以来,山东省多个保外就医的罪犯被收监,除了胡建学,还有已保外就医4年的潍坊监狱前监狱长邵宗水。

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在法庭上
胡建学今年64岁,1991年任泰安市委书记,1996年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入狱服刑后,胡建学表现积极,5次减刑后刑期减为有期徒刑15年6个月。2006年,胡建学因“患有高血压、冠心病、陈旧性脑梗塞、糖尿病等症状,随时有发生心肌梗塞及心源性猝死的可能”,经批准保外就医1年,后连续7年续保。
邵宗水系山东文登人,曾任潍坊监狱监狱长。2007年1月,邵宗水因受贿罪被潍坊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二审改判为10年6个月。邵宗水入狱后被裁定减刑1年。服刑期间,邵宗水长期在监狱医院治疗,因“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腰椎退行性病变”,2010年2月起经批准保外就医,并续保至2014年。
2014年初,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明确规定“对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保外就医的罪犯,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建议于保外就医期满后一律收监执行”。调查过程中,山东省监狱机关发现,胡建学和邵宗水目前的病情达不到“短期内致危及生命”的条件,遂根据新的规定对二人依法收监执行。
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违法保外就医乱象频生。鉴于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6月24日在中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决查处“提钱出狱”、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等问题,把监督纠正监管违法与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办案增强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但据陆媒财新网调查,目前中国各地监狱办理保外就医的依据,主要是1990年12月31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附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规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实质上是将“保外就医”的鉴定权和监督权,都放在监狱体系之内。
有学者认为,该规章已颁行20余年,受当时立法水平所限,有些规定过于原则性。要抑制违规保外就医的发生,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来源: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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