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est 于 2025-7-21 08:01 编辑
法律动态 发布于2025年7月20日
一、欧盟发布对俄第十八轮制裁 7月18日,欧盟理事会发布新一轮经济与个人限制性措施。这是自俄乌冲突以来,欧盟对俄采取的第十八轮制裁措施。欧盟理事会新增55个制裁对象(14名个人+41个实体),主张其行为破坏或威胁乌克兰领土完整、主权与独立。至此,欧盟制裁清单上的个人及实体信息已超2500条。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娅·卡拉斯(Kaja Kallas)强调:欧盟将持续施压,通过新制裁强化对乌支持的立场。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的第十八轮制裁方案首次将两家中国地方性金融机构列入限制清单(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意在禁止第三国金融机构为俄罗斯提供加密资产服务。
本轮制裁方案引起包括中国在内众多国家的高度关注。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回应称,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欧方在第18轮对俄制裁中列单两家中国金融机构,其性质和影响都极为恶劣。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并已向欧方提出严正交涉。中方将采取坚决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中方就乌克兰问题坚持劝和促谈,致力于推动危机政治解决,从未向冲突方提供致命性武器,严格管控军民两用物项出口。中方敦促欧方停止抹黑推责,立即纠正列单两家中国金融机构的错误做法,采取切实措施消除恶劣影响。
具体而言,本轮制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在能源领域: 首先,欧盟试图削减俄能源收入,对俄罗斯原油价格上限进行下调并引入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价格上限持续有效(石油出口占俄政府收入的1/3)。 其次,欧盟对影子舰队制裁升级,新增105艘船舶被禁止停靠欧盟港口及获取海事运输服务。这使得受限船舶总数达444艘。
此外,欧盟颁布精炼石油产品进口禁令,禁止进口来自俄罗斯原油或第三国(加拿大、挪威、瑞士、英国、美国除外)的精炼石油产品,堵死俄原油“迂回进入欧盟”的通道。
最后,欧委会颁布北溪管道全面禁令并终止捷克从俄进口石油的豁免权。
在金融领域: 首先,欧盟试图进一步切断俄罗斯的金融通道,将“禁止向特定俄银行提供欧盟金融信息服务”的规定,升级为全面交易禁令,并新增2家俄银行,使受限银行总数达23家。
其次,降低对第三国金融机构、信贷机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制裁门槛,针对“规避制裁”、“支持俄侵略”,或与俄罗斯金融信息传输系统(SPFS,俄央行开发的替代金融信息服务)关联的实体。
同时,欧盟扩大对第三国金融/信贷机构、加密资产服务商的交易禁令(涵盖其“规避制裁或支持俄侵略”的行为),同时拓宽对规避石油制裁的第三方运营商的禁令范围。
此外,欧盟禁止与俄罗斯直接投资基金(RDIF)及其子基金、关联公司开展交易,并将禁令扩展至RDIF投资的公司及为其提供投资/金融服务的机构。目前已有4家RDIF投资的俄实体被列入清单,此举进一步限制俄进入全球金融市场、获取外汇。
最后,欧盟禁止银行和金融部门使用特定软件管理系统及软件(涉及开发、供应、转让和出口)。
在军工领域: 首先,欧盟对包括3家位于中国、销售战场用物资的实体进行制裁。 其次,欧盟对8家支持俄战争的白俄罗斯军事工业企业进行制裁。 同时,欧盟对26家新实体实行两用物品和技术出口限制(含助力俄国防和安全部门技术升级的实体)。其中11家位于第三国:7家在中国大陆及香港。 最后,欧盟新增250多项出口禁令,涵盖俄军事系统(如数控机床(CNC)及部件)的开发/生产物资;现有俄过境禁令将扩展至关键经济商品(用于建筑、运输)。
在冲突追责方面: 欧盟制裁参与俄罗斯“军事教育”乌克兰儿童的个人,使“乌克兰儿童相关制裁对象”总数达790人。
在对白俄罗斯制裁方面: 除新增8个白俄罗斯制裁对象外,欧盟的本轮措施直接复制对俄制裁规则。
鉴于欧盟对俄已推出多轮制裁,梳理欧盟对俄制裁演进脉络、熟悉欧盟制裁措施种类、掌握欧盟对俄制裁中的涉华动态,对开展欧盟市场的我国企业具备重要的合规指引意义。
二、欧盟对俄多轮制裁措施汇总 制裁轮次 | | | | 制裁 351 名支持承认顿涅茨克、卢甘斯克非政府控制区的俄国家杜马议员;建立针对上述地区经济关系的新制裁制度;限制俄罗斯进入欧盟资本和金融市场。 | | | 制裁普京、拉夫罗夫等政要及俄国家杜马、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实施覆盖金融、能源、运输、技术领域的经济制裁;限制国防等领域商品和技术出口;部分暂停欧俄签证便利化协议。 | | | 制裁 26 人及 1 个关联实体;关闭欧盟领空对俄罗斯飞机;禁止与俄罗斯央行交易;暂停俄罗斯媒体(如RTR、Rossiya 24 等)在欧盟广播;禁止向俄提供欧元纸币。 | | | 制裁 15 人及俄国防 / 工业关联实体;禁止与俄国有实体交易;禁止向俄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禁止在俄能源领域新投资;禁止进口俄罗斯钢铁;禁止出口俄罗斯奢侈品。 | | | 制裁 217 人、18 实体;对俄船只关闭欧盟港口;禁止俄罗斯公路运输商进入欧盟;禁止进口俄煤炭、固体化石燃料、木材、水泥、海鲜、酒类;对氯化钾进口设配额;禁止向俄出口商品、燃料、技术;禁止提供高价值加密资产服务。 | | | 制裁 65 人、18 实体;扩大俄国防 / 工业关联人员 / 实体清单;禁止进口俄原油、精炼石油产品;禁止向欧盟成员国转售俄管道石油;禁止为俄石油运往第三国提供保险、融资;引入 “团结条款”;对 3 家俄银行实施 SWIFT 禁令;暂停俄媒体在欧盟广播;禁止向俄提供会计、审计、咨询服务;可没收违反制裁所得。 | | | 制裁 54 人、10 实体;要求受制裁者报告欧盟境内资产;禁止进口俄罗斯黄金(含珠宝);加强两用物品出口管控;将港口准入禁令扩大至船闸;对非违禁跨境贸易存款设事先授权;澄清 / 豁免现有措施(贸易、航空、司法领域)。 | | | 制裁 30 实体、7 项出口业务;新增 “协助规避制裁者” 列名标准;禁止提供俄石油运往第三国的海运服务;禁止与俄海事注册局交易;禁止进口俄搪瓷珠宝、木浆、纸张、香烟、化妆品、钢铁产品;限制两用物品、技术出口;禁止向俄出口民用 firearms、弹药、军车、准军事装备;禁止向俄个人提供加密钱包;禁止向俄提供工程、IT、法律咨询服务;禁止欧盟国民在俄国有 / 国有控制实体任职。 | | | 制裁141人及49实体;新增与俄国防及军工相关联的168实体;禁止对俄航空航天货物及技术出口(包括无人机发动机);更广泛的对俄两用物项出口禁令;禁止俄地区开发银行交易;暂停俄四家媒体在欧盟境内提供广播服务(NTV / NTV Mir, Rossiya 1, REN TV and Pervyi Kanal);特定豁免和减损事项。 | | | 制裁87个人和34实体(包括参与无人机组装和供应的伊朗国民及实体);新增与俄国防及军工相关的96实体;禁止对俄出口沥青及合成橡胶;禁止向俄出口关键技术及工业产品;禁止向俄提供气体储存装置技术;暂停俄媒体在欧盟境内提供广播服务(包括RT Arabic 和Sputnik Arabic);禁止俄公民在欧盟关键基础设施及实体担任职位;禁止两用物项及军用技术国境俄领土;为确保制裁有效实施的报告义务;特定豁免和减损事项。 | | | 制裁 71 人、33 实体;新增 87 个俄国防 / 工业关联实体;进一步限制两用物品、技术出口;进一步限制出口电气设备、变压器等提升俄工业能力的商品;禁止两用物品 / 技术经俄领土过境;禁止俄注册拖车 / 半挂车向欧盟运货;禁止可疑转运船只、干扰导航系统船只进入欧盟港口 / 船闸;暂停白俄电台、《东方评论》等多语言媒体在欧盟广播;禁止出售 / 转让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加强与第三国合作遏制制裁规避;增加报告义务,设部分豁免。 | | | 制裁 61 人、86 实体(含涉朝俄武器交易人员);新增 29 个俄国防 / 工业关联实体;禁止进口 / 购买 / 转让俄罗斯钻石(含珠宝);禁止进口俄液化石油气(LPG)、金属制品(丙烷、生铁、铜铝线等);要求欧盟合同方加入 “反俄条款”(禁止向俄再出口特定商品 / 技术);进一步限制两用物品、技术出口;进一步限制出口电气设备、变压器等提升俄工业能力的商品;禁止提供企业管理、工业设计软件服务;欧盟外超 1 万欧元转账需报告;加强与第三国合作遏制制裁规避,设部分豁免 / 授权。 | | | 制裁 106 人、88 实体(含涉朝俄武器交易人员);新增 77 个俄国防 / 工业关联实体;进一步限制两用物品、技术出口(含无人机部件);进一步限制出口电气设备、变压器等提升俄工业能力的商品。 | | | 制裁 69 人、47 实体;禁止转口俄罗斯液化天然气(LNG),禁止投资俄 LNG 项目;进一步限制出口石化产品、提升俄工业能力的商品;禁止俄央行金融信息传输中使用 “俄罗斯” 字段;升级 SWIFT 禁令,扩大对俄银行融资限制;扩大欧盟飞行禁令、公路货运禁令。 | | | 制裁 54 人、56 实体;对普京影子舰队 52 艘船禁止港口准入 / 海运服务;对 32 个第三国实体实施两用物品、技术出口限制;禁止欧盟承认 / 执行俄法院判决(依俄仲裁法第 28 条);允许白俄当局放行部分欧盟证券;延长俄上诉要求期限。 | | | 制裁 48 人、35 实体;对影子舰队 74 艘船禁止港口准入 / 海运服务;禁止境外金融机构(用俄金融信息系统)与俄交易;禁止向 13 家地区银行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对 53 个第三国实体实施两用物品、技术出口限制;进一步限制工业、能源领域商品 / 技术出口;暂停 8 家俄媒体广播;禁止与俄港口、船闸、机场交易;扩大对俄国内航班的飞行禁令;在克里米亚、乌四州非政府控制区实施新限制。 | | | 制裁 17 人、58 实体(含苏尔古特石油公司);对影子舰队 18 艘船禁止港口准入 / 海运服务;对 31 个第三国实体实施两用物品、技术出口限制;进一步限制出口化学前体、能源材料、机床备件等军事技术相关商品。 | | | 制裁 14 人、41 实体;将原油价格上限从 60 美元 / 桶下调至 47.6 美元;禁止进口第三国加工的俄原油精炼产品;对影子舰队 105 艘船禁止港口准入;对 26 家俄国有银行、21 家私营银行实施全面交易禁令;升级金融信息服务禁令,覆盖 22 家俄银行;禁止与俄直接投资基金交易;对 26 个第三国实体实施两用物品、技术出口限制;进一步扩大出口禁令。 | |
三、欧盟对俄多轮制裁涉华动态汇总 (注:下列表格内容根据欧盟公开资料整理。本文不对欧盟所提出的指控或认定,以及列入清单主体及其行为或身份作出任何评价,亦不对表格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应以欧盟最新发布为准。)
(一)我国受限实体及个人 制裁轮次 | | | | 实体: Kalinka Tianjin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Arcos Harbi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MKPL Technology HK Co. Ltd. CHIP SPACE ELECTRONICS CO. LTD Luchengtech Co Ltd Xinghua Co Ltd CUVEE Importers Limited Suifenhe Rural Commercial Bank Heihe Rural Commercial Bank Shandong ODES Industry Co. Ltd Wuhan Global Sensor Technology Co. Ltd ACE Electronic HK Co., Limited Zhu Jiang Shipmanagement Co., Ltd Bellatrix Energy Limited 个人: Lin ZHONGHENG | 军工产品、电子、半导体、机电设备、船舶管理、能源、银行与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等 | | General Technology Group Dalian Machine Tool Co., Ltd General Technology Group Dalian Machine Tool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Shandong OreeLaser Technology Co., Ltd Skywalker Technology Co. Ltd Poly Technologies INC Mile Hao Xiang Technology Co., Ltd Prominent Shipmanagement Ltd | | | China Head Aerospace Technology Company Zhou DACHUANG Wellgo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Limited Yusha Group Co. Ltd. Siliborn Technology Limited Piraclinos Limited Lett Tronic Group Limited Incomp Limited Hytera Communications Limited Hong Kong Qis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Grun Group Co., Ltd Hong Kong Yayang Trading Ltd. Cloudmax Tech Co., Limited Mei Xin Electronic (HK) Co., Limited Chipgoo Electronics Limited Furuida Heilongjia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LL Electronic Limited Midas Lighting Limited Eastech Electronics Limited Shenzhen Bailianshe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Yantai Iray Technology Co., Ltd Wuhan Global Sensor Technology Co., Ltd TKT-1997 Razvoj Limited Shanghai ManYa Industrial and Trade Co., Ltd HK (Hong Kong) LINK ASIA ELECTRONICS LIMITED Achieve Technology Limited Align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 航天技术、电子、通信设备、军工产品、激光设备、光学器件、供应链管理、传感器技术、国际贸易等 | | 实体: Asia Pacific Links Ltd ARCLM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Shijiazhuang Hanqiang Technology Co.Ltd Juhang Aviation Technology Shenzen Co., LTD Redlepus TSK Vektor Industrial(Shenzhen) Co., Ltd Xiamen Limbach Aviation Engine Co.,Ltd Time Art International LTD Ele Technology Co. LTD Shenzhen Xingding Machinery Ltd Ningbo Blin Machinery Co., Ltd. Powerever Electronic Technology Qisda Optronics (Suzhou) 个人: Li Xiao Cui | | | RX Electronics Limited Zixis Limited Win Key Limited Kvantek Limited SuperChip Limited Kaili Industrial HK Limited Most Development Limited Chang Guang Satellite Technology Co. Ltd China Head Aerospace Group Changsha Tianyi Spa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SpaceTy) Shenzhen 5G High Tech Innovation Co., Ltd Afox Corporation DEXP International Limited Ag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imited Grants Promotion Service Limited Imaxchip M Star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Allparts Trading Co, Limited Dason HK Technology Co., Ltd | | | Guangzhou Ausay Technology Co Limited (China), Shenzhen Biguang Trading Co. Ltd (China) , Yilufa Electronics Ltd. (China) RG Solutions Limited (Hong Kong, China) | | | Asia Pacific Links Ltd. (Hong Kong, China) Tordan Industry Limited (Hong Kong, China) Alpha Trading Investments Limited (Hong Kong, China) | |
(二)受限主体行业分布
(三)欧盟涉华限制措施演进趋势 1. 从行业维度分析,欧盟的限制措施重点聚焦军民融合领域 从第11至第18轮欧盟对俄制裁中被列入的涉华实体统计数据来看,电子/半导体/通信设备领域占比最高(约为25%),其次为国际贸易/供应链(约为18%)与军工/机械制造(14%),共同构成限制措施的核心对象。 这说明欧盟重点关注可能为俄罗斯军用或两用体系提供支持的关键技术与零部件链条,尤其是微电子、传感器、激光、精密机械等具备军民两用性质的行业。自第13轮起,多个被制裁的中国企业涉及电子元器件贸易、军工、机械、光学、航空及卫星,反映出欧盟正在系统化梳理可能支持俄军工业基础的外部支撑网络,通过多轮滚动实现清单积累和打击涉俄供应链。
2. 从地区维度分析,香港作为转运通道被频繁使用 从清单统计看,至少五分之一的受限实体注册地为香港,且多涉及国际贸易公司、电子元器件公司等。第16轮及第18轮中尤其明显,如ACE Electronic HK、MKPL Technology HK、Chipgoo Electronics Limited等企业,虽然不直接参与原始军工制造,但作为中转或渠道型公司,被怀疑承担了“为俄规避禁运”的角色。 这表明欧盟已明确将“第三地通道”(尤其是香港)作为重点审查对象,将其视为逃避制裁路径中的关键节点。
3. 制裁形式呈“物项+技术+金融”叠加,能源及中国金融类实体首次被列名 从第18轮开始,欧盟限制措施首次覆盖中国地方银行(绥芬河农商行、黑河农商行),这是一个重大信号——金融服务系统将不再被默认为“非直接参与”的安全区。该轮中还列入Bellatrix Energy等与能源相关的企业,这表明,欧盟正在尝试识别可能协助俄油出口绕过限价机制的企业体系。 此举标志着欧盟从传统的“物项+技术链条”向“金融支付体系”延伸制裁触角,合规审查重心将不再限于商品本身,而必须延伸至资金、航运、保险、结算等环节。
四、我国企业的应对 首先,鉴于欧盟多轮制裁涉及众多我国实体和个人,开展欧盟市场业务的企业应建立动态更新的欧盟制裁名单管理体系,确保及时掌握受限实体和个人的最新信息,避免因信息滞后而引发合规风险。同时,应识别各制裁轮次中相关实体及个人的关联方,评估与这些关联方开展商业合作的潜在合规风险。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情况,预测并防范新兴风险,制定灵活的应对方案,包括供应链替代方案及合规培训,保障业务稳定和合规持续性。 其次,鉴于欧盟部分限制措施旨在精准切断俄罗斯军工关键技术和元件的供应链,欧盟重点关注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军民融合领域,如电子、半导体、通信设备及机械制造等。部分中国企业已被欧盟列入限制清单。开展欧盟市场业务的企业应针对这些高风险行业制定专项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强化对军工及两用技术产品的背景调查和供应链风险筛查。各项合同与交易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裁及禁运规定,防止发生涉及军事用途或敏感技术的违规交易。 同时,香港及其他第三地通道频繁出现在限制名单中,表明欧盟对“转运通道”高度警惕。因此,开展欧盟市场业务的企业在进行商业合作前,应强化对香港及第三地注册企业及其贸易链的全面尽职调查,重点识别制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国籍、注册资本来源地、实际控制人、业务流向及资金来源等,确保全链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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