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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阶级路线政策和“血统论”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伴随教育的发展和普及,一方面工农及其子女的教育机会得以明显扩大;另一方面,伴随阶级斗争的升级,教育的泛政治化也日益严重。流行的阶级斗争理论认为,要培养无产阶级自己的知识分子队伍,并且要在文化上实现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家庭出身成为衡量一个人的政治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它演化为被称为“阶级路线”的一套制度化的政策。所谓的“阶级路线”,是指在入学、出国、晋升技术职务、毕业分配、工作使用等许多方面,根据家庭出身、政治面目予以不同对待,优先选拔、使用所谓“根正苗红”、政治上可靠的出身于工、农、革命干部家庭的子女;同时,限制剥削阶级子弟、非劳动人民子弟接受高等教育和向上流动。于是,一个人的阶级成分或家庭出身,作为“政治标准”的组成部分,成为影响命运的重要因素。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评定学生成绩时,应当把学生的政治觉悟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应当以学生的实际行动来衡量学生的政治觉悟的程度。”“在提拔师资的时候,要首先注意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资历应当放在次要的地位。在鉴定学生的时候,要首先注意政治觉悟的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注意课内学习的成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人民日报,19580920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五八年招考新生的规定》指出,本年改变全国统一招生制度,实行学校单独招生或联合招生。“为更好地贯彻阶级路线,保证新生的政治质量,对于工农速成中学毕业生、工人、农民、工农干部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较久的老干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采取保送入学的办法。” 60年代初,突出政治、培养无产阶级接班人、贯彻阶级路线成为明确政策。1960年国务院通过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应该以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对资历和教龄也必须加以照顾。”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7841962年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提出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有家庭和社会关系问题的,主要看本人;有历史问题的,主要看今天的表现;有问题要看大小。”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3101963年关于高校招生的《规定》,要求正确掌握新生的政治审查标准,“对于思想反动而屡教不改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取”;对在中学担任社会工作,政治上表现好的优秀学生,如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应适当照顾录取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333。1965年的高校招生办法提出:“对于政治、学业、健康三方面条件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报考志愿的顺序和考试成绩的高低,分段择优录取;在每一分数段里,首先要挑选政治条件好的学生。对政治思想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工农和烈士子女及学生干部不再采取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在他们的考试成绩与其他考生相近时,优先录取。”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380随着贯彻阶级路线,高等学校招收的新生,工农家庭出身和本人是工农成分的比例不断上升,1953年为27.9%,1958年上升为55.28%,1965年上升为71.2%。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338 这样,在扩大人民教育权利的过程中,“人民”的概念却被加以区分了,在劳动人民和非劳动人民之外,还有一个不属人民的剥削阶级、反动分子阶层。公民平等的教育权利,被区分为优先、限制、剥夺等不同的对待。 家庭出身逐渐成为一种社会身份,并在“文革”中发展为赤裸裸的“血统论”。1966年“文革”爆发之后,以干部子弟为主的“红卫兵”直接以封建的“血统论”作为自己的组织理论,它与“阶级路线”实在是一脉相承的。北京学生遇罗克因父母是在日本留学归来的企业主,被剥夺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文革”中他撰写《出身论》反驳“血统论”,却被作为“现行反革命”枪决,是最惨烈的一幕。 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的确立,对知识分子进行了重新认识和重新评价,这一具有封建意味的“左”的政策也已经被摈弃了。 3. 干部子弟学校 出身论和阶级路线政策在剥夺了一部分公民的教育权利的同时,又对另一部分公民实行“优先”。在新的社会谱系中,尽管工农、革命干部、烈士子弟同属“劳动人民”阵营,但从出身论的观点看,他们对政权的重要性并非等同。不平等的权利观念,使得在劳动人民内部,“工农的优先权”逐渐转化为干部子弟的优先权。 这种等级化的教育在战争时期的延安即已出现。为解决中央机关领导子女的养育以及收养烈士遗孤的问题,边区政府成立了保育院,采取供给制方式重点包办党、政、军托幼机构机关幼儿园,适当扶持社团托幼机构的政策。“但边区保育院看护儿童需要核查父母的干部身份和工作单位,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孩子父母身份不同,所得待遇差别很大,连孩子母亲的补贴也有很大的差别,内部分化严重。”蔡迎旗.幼儿教育财政投资政策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5诚如研究者言,这种过分对党、政、军干部、特殊人群子女利益倾斜的财政政策,对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教育财政的公平性都有消极影响。 重点学校制度的历史也可以追溯到延安时期的办学经历。当时边区即面临普及教育与提高质量的矛盾。1940—1941年,为提高教育质量,追求“正规化”教育,建设了一批资源充足、设施完备、师资良好、具有示范性的“现代学校”,关闭和兼并了众多条件差的学校,导致学校和学生规模大幅减少。在1942年的延安整风中,这一政策被指犯了“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而遭受了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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