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马肃平 编者按:阿拉卡塔卡那个报务员的儿子去世了。他便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999年,他罹患淋巴癌的消息传出;2006年,他封笔。最近几年,关于他的消息真假难辨,有说他身体状况堪忧的,也有说他身体状况转好的。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位曾给读者错觉,以为他也能活到一百三十岁的作家,最终还是突然离世了。于是才明白,能活到一百三十岁的终归只是《百年孤独》里的乌苏拉·伊瓜朗。 海明威曾说,“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是一个作家的不幸”。优秀作品似乎往往都诞生于逆境,孤独似乎也是作家们的一种创作天赋。而因为《百年孤独》而声誉全球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生,似乎也在践行着写作界这个的真理,从这部享誉全球的小说的名字中,我们就可以洞悉他的生活状态。被孤独掩埋的人生一定不是幸福的,但倘若一个人可以在孤独中体味到世代更替、家族兴衰的煎熬和寂寞,就不得不说他可以在孤独中得到升华与解脱。 马尔克斯的孤独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他的父亲是一名电报报务员,母亲则是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地位的不平等阻止不了父母的相爱和对他的养育,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出生。在马尔克斯的童年里,有四个关键词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居住环境、姨妈、外公和外婆。 家,对于童年的马尔克斯来说,是一个魔幻般的摇篮,虽然为他的成长提供了挡风避雨的港湾,但仍然显得虚幻迷离。八岁前,马尔克斯和外祖父外祖母一同生活在一个被马尔克斯描述成“阴森恐怖”的宅院里。这个影像在他的第一部小说《枯枝败叶》中被描摹得淋漓尽致,而小说中永远呆呆坐在庭院座椅上的那个七岁男孩,似乎也是马尔克斯对自己童年的定位。 尽管生活环境有稍许的恐怖,但仍阻挡不住马尔克斯外祖父母和亲朋好友的欢聚,宾客盈门的热闹场景,各式各样的身份角色使得马尔克斯在欢闹中养成了静观生活的习惯,这也为他今后的创作培养了很好的资源搜集能力。而这样闹中取静的观察,也或多或少使马尔克斯养成了自相矛盾的性格,成就了他在现实中体会魔幻的一生。 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使得马尔克斯的作品中总是映射出童年的回忆。活跃古怪的姨妈、博古通今的外祖母和骁勇善战的外祖父,他们不仅陪伴着马尔克斯度过了他八岁前虽然孤独但充满色彩的生活,也在他今后的作品中反复出现,他们的许多故事,几乎就是《百年孤独》中某些故事的原型。 八岁那年,外公去世,马尔克斯说:“自此,我的生活再也没有遇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了。”这些曾经有趣的事情,打开了马尔克斯对魔幻世界的畅想。但最终,他还得在现实中继续生活。 1936年,九岁的马尔克斯来到哥伦比亚读书。尽管这是一座大都市,但带给马尔克斯的却只有压抑和阴暗,他不愿接受“凄惨阴冷”的城镇,选择躲在宿舍,在书海里漫游。正是这段时间的大量阅读,为其今后的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世界的过分排斥和深度地沉迷于文学,使马尔克斯的孤独开始滋生,这里不同于童年对庭院和家人的观察和幻想,这里只有孤独。 1947年,马尔克斯开始了大学生活。由于对当时文坛上一名批评家不满,他决定用自创小说来证明他这一代年轻人的创作能力。反驳达到了效果,也由此开启了马尔克斯的小说创作旅程。在1947年到1952年间,他在《观察家报》上发表了九部短篇小说,再加上他的第一篇小说《第三次忍耐》,这十篇构成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小说世界的“史前”时期。 1948年,“波哥大事件”迫使大学停课,马尔克斯离开哥伦比亚,来到卡塔赫纳,在当地大学继续攻读令他厌烦的法律系专业。同时,他还在该地刚创办的一家报纸《宇宙报》找到一份工作——记者。当时的他负责给一个名叫《句号,换行》的栏目撰写社论,与此同时他大量阅读福尔纳和弗吉尼亚·吴尔夫的作品。 马尔克斯于 1950 年离开卡塔赫纳来到了巴兰基利亚,在《先驱报》开辟了一个名叫《长颈鹿》的每日专栏,写一些有关当地新闻式人物的随感。1954 年,马尔克斯在《旁观者报》当了一名记者,却因为对百姓带有同情的报道惹得统治者不满,引来对《旁观者报》的查封。 《旁观者报》被查封时,马尔克斯正旅居欧洲,试图继续他的新闻梦想,却因为突然断绝了经济来源而正式开始了在巴黎的流亡生活。欧洲人生活和文化上的差异没有将马尔克斯同化,反而使他更深刻地意识到了哥伦比亚文化和别国的差异,缕缕乡愁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大海上随波漂流的木筏,时刻被孤独所包围。而这种孤独又是入世的,两年的时间,马尔克斯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阅读大量欧洲书籍,尝遍人情冷暖,只为了可以通过世界的角度,认清拉丁美洲的现实。 在巴黎,马尔克斯甚至见到了自己一生仰慕的作家海明威。那是1957年,在巴黎春天多雨的街头,正在散步的马尔克斯远远地就看到了马路对面的海明威,当时的他出于对偶像的仰慕之情,甚至不知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情况,微怔之后,他向街对面喊道“艺——术——大——师——”。海明威知道这一定是在喊他,便回过头来回应道:“再见!朋友!”那时,海明威一定不会料到,对面这个怀着难以抑制的激动心情的小伙子在二十年之后的文坛上,可以与他比肩齐名。 颠沛流离的生活通常可以带给伟大的作家灵感,马尔克斯在这段时间创作出了《恶时辰》和短篇小说集《格兰德大妈的葬礼》等四部作品,其中他自认最好的是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文中通过对一个等待支票的退伍老兵的描写,写出了物质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完全成为了他自己流亡生活的写照。马克尔斯认为,在艺术上,《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甚至要高于誉名满载的《百年孤独》。 作品接连被出版之后,马尔克斯在拉美文学的世界中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角,这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已经积蓄了足够的能量,来完成16年来未竟的梦想。 回到祖国后,尽管日子还是在借债中举步维艰,但蕴藏在马尔克斯心中的创作之火并没有渐渐熄灭,反而愈燃愈烈。 1966年的一天,马尔克斯举家在墨西哥旅行,像一场注定好的顿悟,他突然想到应当像他的外祖母一样讲故事,描述一个充满奇幻和特色的拉美世界。这时候,埋藏在他心中的童年记忆被唤醒,他仿佛又成为了那个静坐在一旁关注外祖父母与亲朋欢聚的孩子,虽然不经常发言,但是却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 旅行结束之后,马尔克斯立刻开始行动,他把自己关在了家中的一个小屋里,交给妻子一笔生活费之后,过上了18个月不知今朝是何时的生活。他沉浸在创作中,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怎么发展,不知道家庭是如何过活的,甚至他的孩子们都只能在晚饭时间见到已经消瘦不堪的马尔克斯。 就这样,马尔克斯在创作《百年独孤》的时间里,生生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相对孤独的环境,仿佛这样才可以真正感受到书中人物的宿命感和那份了解宿命之后的绝望,似乎只有这样的专注,才能够使他畅游在自己的精神活动中,徒手塑造出一个魔幻的完整世界。 而马尔克斯不知道的是,这段时间里他留下的生活费早已用尽,妻子为了支持他写作,将自己几乎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典当,帮他照料好家庭和孩子。而这18个月的时间里,马尔克斯的朋友们也时常会在傍晚的会客时间来拜访这位把自己关起来的怪人。所以,马尔克斯并没有得到绝对的孤独,他在创作的过程中默默地被家庭和朋友所照料,颇有些大隐隐于市的味道。 马尔克斯自小养成了矛盾的性格反映在他的写作上,就会产生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也正是这种似是而非,成就了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为他笔下的家庭和人物的日常生活披上了一层光怪陆离的外衣。也许常年的旅居生活使得马尔克斯对拉美家庭多了一份对比和洞悉,而曾经的记者身份也使得他有着很强的人性刻画能力,《百年孤独》结合了时间,融合了人鬼,模糊了时间,夸张地对现实生活进行幻化,却不脱离拉美文化的主题,对布恩地亚家族六代人的人性刻画入微,通过一份复杂的预言使得整个家族的兴衰都产生了一份无奈和孤独。这一切使得《百年孤独》成为了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 尽管在创作《百年独孤》的过程中呕心沥血,在创作结束之后,马尔克斯对自己的作品能否得到大众的认可仍然没有信心,早期书籍销路困难的阴影还缠绕在他的心中,所以最初他还对出版社定的八千印册数量颇为不满,他觉得也许印五千就足够了,如果滞销,将影响他的声誉。没有料想到到的是,《百年独孤》一经出版就疯狂畅销,甚至被翻译成多国语言,也成为魔幻现实主义写作的标杆,还在多年后为他拿下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马尔克斯打破了“诺奖是灵感的坟墓”这一“诅咒”,以持续的热情继续进行着创作。如果说《百年孤独》刻画了马尔克斯心中的魔幻世界,而现实便是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马尔克斯打破了“诺奖是灵感的坟墓”这一“诅咒”,以持续的热情继续进行着创作。如果说《百年孤独》刻画了马尔克斯心中的魔幻世界,而现实便是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马尔克斯打破了“诺奖是灵感的坟墓”这一“诅咒”,以持续的热情继续进行着创作。如果说《百年孤独》刻画了马尔克斯心中的魔幻世界,而现实便是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们终归都是肉身,衰老与死亡是我们必将滑入的深渊。而爱情其实和死亡是那样相似——有着无限的不确定性。《霍乱时期的爱情》便尽可能地展示了爱情的所有可能性。 马尔克斯在一次访问中曾说过,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在我的小说中有这样一个人物,他是一个诱奸者,每次他走到床前,总是怕得要命,仿佛是第一次。而每次改变情人,他都有同样的恐惧;他说他每次都要重新学习干那种事,仿佛永远是第一次。 而产生恐惧的很大原因就在于爱情的无限不确定性。上一秒也许是浓情蜜意,下一秒就可能梨花带雨。 没有看过书的人会觉得一本爱情小说能写出怎样的花头来呢,的确,1985年出版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如果说破了,那就是一本和千千万万爱情小说有着类似桥段的“流行文学”:富家小姐和穷小子恋爱,但被现实阻隔,富家小姐嫁给了医生,而穷小子因为失恋打击而先后与600多个女性发生了关系,但他在富家小姐的丈夫意外死亡后,又一次表达了心意,但富家小姐被吓退了,于是这个穷小子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她的感情,用书信消弭了隔阂,最终两个人走在了一起。 马尔克斯的伟大就在于将这尘世间最寻常的爱写得那般不寻常,“动人心魄”是所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词语了。只要一想到若是有人能等我半辈子,在我问起我们要如何走到尽头的时候,他会告诉我,在过去的五十多年里,他一直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光是这样想着,便也能让人落了泪吧。 可你再去看这本书,你又会发现他将那些最普通、最生活化的小细节铺陈开来,变成了这一本厚厚的故事。譬如在开篇,费尔米纳和她丈夫乌尔比诺医生之间因为一块肥皂而引起的小争执。这些被不断打碎在字里行间的小细节就像是被剁碎的姜蒜末,调在了上好的酱油和醋里,只要把菜在这调料里轻轻一蘸,唇齿间留下的馥郁芬芳早已是不能用言语表达了。 马尔克斯的这一次创作,试图“讲述一种人们可以将之珍藏心头并保持终生的爱情, 想认真探究一下, 对于两位珍惜爱情的老人来说, 爱情意味着什么”。这一份在心头辗转五十多年的爱,期间的种种煎熬,被他用一种温暖而优雅的笔调写下。但在这份温暖的优雅之下,恰恰造成了一种难以抹去的悲悯之感,因为期间需要漫长的等待,以及各种各样的折磨与煎熬。 这便是爱情,与爱情相伴随行的便是孤独。 “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这一句话大概是最好的能概括马尔克斯穷尽一生所探讨的一对关系——孤独与爱。 他写《百年孤独》,写的是马孔多镇上那历经七代人的大家族的孤独,这份孤独被一种上帝视角写就,带着君临天下的庞大意味,那是一份茕茕孑立在苍茫天地间的大孤独。而他所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可以说是一份关于生活中寻常滋味的孤独,它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就算是你在接受爱和付出爱的时候,它也偶尔会爬出来。 在接受门多萨的采访中,马尔克斯说过这样一句话: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感源于他们不懂爱情。那个长猪尾巴的奥雷良诺是布恩地亚家族在整整一个世纪唯一由爱情孕育而生的后代。布恩地亚整个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我认为,孤独的反义是团结。 马尔克斯对于孤独与爱的探讨,被他带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现场。 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的演讲题目也是和孤独有关——《拉丁美洲的孤独》。他在文中这样说:在那里,谁的命运也不能由别人来决定,包括死亡的方式,在那里,爱情是真正的爱情,幸福有可能实现,在那里,命中注定处于百年孤独的世家终会并永远享有存在于世的第二次机会。 于是,写了一辈子的“孤独与爱”的作家,在历经坎坷之后,有一个最大的心愿:做个普通人。他曾和大学时代的好友卡斯特罗相约,两个人平静地活到100岁,然后在哈瓦那的街头散步。 可惜的是,阿拉卡塔卡那个报务员的儿子在四月的墨西哥城去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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