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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麒元:新社会主义论

2011-12-21 09:07| 发布者: Test| 查看: 1392| 评论: 0

摘要: 探讨了中国该怎么办的思路,简洁而深刻。文章比较长,先贴出结论部分。本文章在作者的博客竟然给删了一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3b23560102dxi3.html ...

六、中国变革的大趋势

中国蓄积了来自内部和外部进行变革的强大动力。
中国持续了三十年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继续。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再一次趋近于历史的极限。中国的制度成本已经逼近社会承受的极限。中国的自然环境已经被破坏到生存的极限。
席卷世界的金融风暴,清晰昭示了金融资本主义的生存危机。这是涉及到宗教、文化、政治、经济的全面性的危机。冷战的红利已经耗尽。资本主义三十年的黄金岁月已经结束。现代资本主义的国家的金融殖民模式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激烈反抗。
中国三十年来所依赖的内部发展模式和外部发展模式都在发生变化。中国必须迅速做出调适。中国要重新建立内部的平衡和外部的平衡。
我们希望,中国未来的变革,是深刻的、系统的、渐进的。

笔者认为:

首先,中国改革的首要工作在于道统。
道统无外乎天理人性。天理人性需要周延。可周延者,即是信仰。
中国人需要信仰。信仰需要形式。形式就是宗教。
宗教对世俗的解释,转化为人间伦理,就成为法理依据。
宗教的代言人,成为天理人性的终极解释者。关于天理和人性的解释,成为执政者言行的法外规范。当然,也就成为世俗大众的法外规范。
中国需要高于权力和金钱的力量。这就是道统的力量。
道统的力量,也是文明的力量。道统的废弃,必然导致社会堕落。
任何主义只能是道统的解说,而不能代替道统,更不能成为道统本身。

其次,中国改革真正的难点在于法统。
法统不能确立。在于法力有边。除了神明,世间应该没有超越法律者。世间有高于法律者,有法等于无法。
法统的第一要务,在于建立高于一切世俗权力的宪法法院。
法统的第二要务,在于司法的独立和垂直管理。
法统的第三要务,在于建立执法者信誉。

最后,中国未来改革的主体在于体统。
政 治有其固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和国。共和国不承认任何血统的特殊性。共和国不能容忍准血统的政治权力传承。共和国政体是公器。政体不属于任何个人 和团体。任何通过暴力和金钱占有公器者皆为人民公敌。行政体系理应因应其职能而存在。行政体系不能异化为特殊人群谋生或牟利的工具。行政体系因事而设机构 和人事。行政体系不允许因人而设事,更不能因利而设事。行政体系之人事,应唯才是举。职位不应成为奖赏的物品,更不能成为买卖的商品。
体统的最佳境界在于其的效率。体统最大的危险在于它的成本。体统的成本就是制度成本。制度成本决定了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制度成本一旦失去控制,必然导致政府衰亡。
体统改革是一种牺牲。这是执政者(法权拥有者)的伟大牺牲。这是一种悲悯,这是一种高尚的宗教情怀。这需要舍得和放下。放下一己之私,以天下为公,成全天下人。中国有尧舜的传统。中国复兴应该有圣人出。我们渴望着,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实现子思的理想。
最后,笔者借用佛祖的话来结束全文。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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