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军的遭遇
马晓军的遭遇 次日,李庄的助手马晓军也被重庆警方在北京抓获,被关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第二天被押回重庆。下飞机后,马晓军被像被对待恐怖分子一样带上黑头套押上汽车,和龚刚模一起被关进了江北看守所。被告和律师,此时终于呆在一起了。 到达看守所后,马晓军被连夜审讯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在此期间受到虐待,不能睡觉,只能吃些剩饭果腹。专案组问马晓军与李庄会见龚刚模的过程。马晓军回答说“会见时你们在场,又有监控录像,干嘛问我啊。” 在长时间讯问无果的情况下,警方对马晓军说李庄已经检举揭发你了(实际上李庄在庭审中多次阐明由他完全担责,与助理马晓军无关,要求重庆方面尽快释放他。)。由于连续九十多小时没有睡觉,神志不清,再加上专案组的高压威胁等,马晓军被迫在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他试图修改笔录,也被拒绝。就这样,马晓军和同样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龚刚模、龚刚华、吴家友和龚云飞一起成为了李庄妨害作证罪的控方证人之一。 2010年1月8日晚11点左右,专案组让马晓军看手机新闻,对他说李庄已被判两年半,你们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你还年轻,跟李庄不一样,所以我们准备对你进行监视居住,让你爱人过来陪你。 1月9日中午12时许,马晓军被押解到一个居民住宅区监视居住。重庆警方为了编造马晓军被“监视居住”后自愿在重庆租房居住的事实,强迫他在一份租房合同上签字。 第二天赶来探望的马晓军的妻子韩慧娟也被强迫监视居住并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还逼迫她写下了“自愿与马晓军被监视居住”的保证书。马晓军的岳父母还以为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失踪了。退一万步说,就算李庄和马晓军真的有罪,这件案子又和马晓军的老婆有什么关系呢?重庆警方凭什么抓马晓军的老婆?这不是在搞株连九族吗? 1月24日凌晨两点多,在巨大的压力下,马晓军被迫同意向检察院做虚假陈述证明李庄犯罪。此后重庆警方为了营造“轻松、和谐、自由”的气氛,强迫马晓军夫妇去商场买东西、去重庆“统景温泉区”旅游,上饭店,看电影,并且全程录像,作为马晓军自愿和警方合作的“证据”。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马晓军和重庆警方合作得非常愉快呢!然后马晓军按照警方给编好他的台词,经多次演练后,打电话给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说:“李庄二审我还是不愿出庭作证”,并反复拨打两次,且全程录音。 后来马晓军的爱人因为请假期限已到,向重庆警方恳请回家时,收到了这样的回答:“李庄二审开庭前,你不能离开!” 李庄二审宣判后,2月10日,警方才为马晓军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警方出资给他买了机票,还买了大量土特产送给他。离开前,刑警队何支队长威胁马晓军道:“这是一起政治事件!马晓军,你是法律专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马晓军逃出重庆后,立刻找到李庄的家人,在他们的面前长跪不起痛哭流涕,诉说自己两个月来的恐怖遭遇,自己是如何被逼作伪证构陷李庄的。 后来,马晓军在网络视频上看到李庄漏罪案开庭前,法庭外有打着写有“严惩黑心律师,百姓拥护支持”横幅的“群众。有位女交警前去阻止,此时一个神秘男子上前对女交警耳语了几句,马晓军忽然发现该男子就是看押过他的专案组警察,姓项。 一审 李庄被从北京押往重庆之后,专案组连夜审讯李庄,说:“大三长(指市公检法领导,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检察院院长和法院院长)已经开会拍了板,必须定你罪!就凭你这态度,不把你送进监狱,我警察就不干了!……强大的国家机器开动起来,可以将任何人碾的粉身碎骨……你记住,在中国,没有警察做不了的笔录。”然后他话锋一转说:“但只要态度老实,也可以从轻处理……”。 一审开庭前,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会见了他,高子程向李庄转达了法庭提出的交易条件:只要他态度好点,服个软,认个错,配合庭审,可以让北京司法机关内部处理,免于刑罚。李庄当即让高子程转告法庭:“我不但无错,而且有功,往大了说,为法制进步,往小了说,提醒他们,以后刑讯逼供悠着点,不要把人家打出外伤。” 12月30日,李庄案一审。从12月12日李庄被抓到30日开庭,仅仅用了18天,“李庄案”就完成了侦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创造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纪录。被海内外称为“重庆速度”的背后,有着一个手段拙劣、漏洞百出、令人啼笑皆非又不寒而栗的诉讼过程。 首先,所有控方证人在12月30日庭审当天,均未出庭作证。审判长解释说:证人程琪因病在京不能出庭,其他七位证人不愿出庭。 事实上,除了程琪,其他控方证人,包括前文提到的龚刚模、龚刚华、马晓军、吴家友、龚云飞等均被羁押于看守所,处在警方的严密控制之中,可以说睾丸都被王立军捏在手里,王立军想让他们说什么他们就得说什么。 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指出,警方拘留下的证人不出庭,是取证程序严重违法。他进而指责公诉方说: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还将违法取得的证据出示在法庭上,可见公诉人严重失职。 李庄的另一位辩护律师陈有西批评重庆警方道:侦查机关限制证人自由,辩护人无法接触证人核实证言,“这是漂漂亮亮走过场,实实在在办错案。” 这番大实话激怒了公诉人。控方指责辩方坐姿不好,还对公诉人指指戳戳,“有失法庭礼仪”;辩方则指责控方回避实质问题,“在搞大学生辩论会”。 为了反驳对李庄的指控,两位律师提供了多份龚刚模的审讯笔录,其中一份显示有超过24小时的疲劳审讯,还提供了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称龚刚模手上的伤是钝器击打所致。但控方对此置若罔闻。 更可笑的是,李庄案的公诉人和后来龚刚模的公诉人居然是同一人。要知道“李庄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在龚刚模案尚未开庭,一切尚未明了的情况下,一审提前判定李庄有罪,无异于宣告了龚刚模案中没有刑讯逼供情节。对李庄的有罪判决,使得龚案在开庭前页已盖棺定论。换言之,重庆方面也只有使李庄“被有罪”,才能搞定龚刚模案。这正是“李庄案”的公诉人,同时兼任“龚案”公诉人的奥妙所在。龚刚模案还没开庭,他的辩护律师李庄先被抓了起来,这种荒唐的做法,赤裸裸地显现出了薄熙来和王立军制造“李庄案”的真正动机:通过构陷“敬酒不吃吃罚酒”的李庄来杀鸡儆猴,震慑所有质疑重庆打黑的司法界人士。 庭审一开始,李庄就提出:“申请江北区法院、检察院所有人员回避。因为我在接手这个案件以后发现了一些问题,并且在看守所和民警发生过激烈的争吵。”但遭到了拒绝。李庄接着请审判长和公诉人回避,也遭到了拒绝。这种全然无视回避制度的违法行为,让有着火爆脾气的李庄气得当庭斥责:“你们哪怕是去一趟卫生间,走走过场,装装样子,回来再驳回也行啊!” 当看到控方自始至终支支吾吾不能举证自己如何“妨害作证”时,李庄又气的当场咆哮公堂道:“你们哪怕找出烟头大小的一片证据,判我100年,我也认!”但这都没有用,这是一场早已定下结果,纯粹是表演给外界看的审判,李庄最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1月8日一审宣判后,怒火中烧的李庄回到看守所,一气呵成了近万字的《上诉书》,对一审判决逐字逐句地进行了驳斥。 冷静下来后,李庄意识到薄熙来和王立军在重庆一手遮天,自己如果上诉,肯定一周之内完成书面审理,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迟超不过10天,不会开庭给自己一个揭露真相的机会。更要紧的是被抓当天,他将三次会见龚刚模的录像和两部手机藏在了程琪就医的北京振国肿瘤医院三楼330病房卫生间的水盆下面,这是可以证明他无罪的铁证,尽快出去找到能证明自己无罪的录像才是当务之急。 最终李庄向警察透露出愿意接受一审前重庆法院提出的条件“承认错误免于刑罚”,这一消息马上引来了重庆警方的浓厚兴趣。 为了向外界透露自己认罪的动机李庄写下了如下嵌有藏头诗的《悔罪书》 一、被刑事拘留、逮捕、至一审宣判,经过了几个刑事诉讼程序,对我思想触动很大……缺失了一名职业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基础。 二、比较其他的民事代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识大体、顾大局……从思想上彻底诀别过去。 三、认真的反思……给打黑工作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浪费了极为宝贵的司法时间。 四、“罪行法定”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不是靠伪证可以推翻的……非常明显的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决。 五、缓慢的思想转变,对我来讲“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也是一个人应当具有的精神。 六、《刑法》的宗旨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最后,恳请二审客观公正的审慎对待本人的上诉。 上述六条,李庄用首尾相连的“被比认罪缓刑,础去间决神诉”的谐音向外界透露了信息,自己是“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 重庆警方也没看出李庄的悔罪书中暗藏玄机,找到他说:“你写了《悔罪书》,说明了你的态度已经转变了,但判你无罪,我们没有绝对的把握,缓刑应该没什么问题。” 李庄:“我们还是按一审法官原来说的办吧,免于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内部处理。” 警方:“一审时本来是想给你这么办,可你在一审的表现太嚣张了,你哪里是在受审啊,简直是在审我们,全国人民对你意见可大了,法学家们都批判你。” 李庄:“你想啊,任何一个没罪的人被抓起来,态度能好得了吗?” 警方:“一定要认清大形势啊,你一审的表现太恶劣了,还有那个陈有西。” 李庄:“我和我的辩护人所说的一切,都经得住法律检验,可你们的一审漏洞太大。” 警方:“李庄啊,你知道为什么人没有老,牙齿先坏了,可舌头到死也是完好的吗?” 李庄:“你说的对,咱们可是有言在先,不管什么方式,得出去。” 警方:“没问题,实在不行,我们给你办保外就医。” 李庄:“那你们现在就给我办吧,不用二审了,只要尽快出去。” 这时看守所领导插话道:“现在办理保外就医很严啊。”李庄闻言道:“得了吧,我在全国各地办了很多保外就医,很多公安局知道办了错案,逼着当事人办,而且还协助当事人伪造病历呢,不就是抓错了人,自己找个台阶下嘛。” 警方:“外界都知道有二审了,程序还是要走的。” 李庄:“好吧,尽快结案,宣布缓刑,立即释放,你们转告法院,可以用最重的缓刑,判三缓五也无所谓。” 警方:“好吧。实在不行,再保外就医,这个我们说了算。” 李庄:“如果判缓,二审就不要开庭了,耽误时间。” 警方:“好,我回去协调一下。” 李庄:“看来,在重庆,还是公安说了算啊。 ” 三天后,二审法院给李庄送来了开庭传票。此时,李庄已经完全明白了他们要通过公开审理,炫耀“胜利”的意图,后来听说,重庆警方确实在欢庆“胜利”的宴会上喝的酩酊大醉。 后来在法院提讯尚未结束时,李庄偷偷将早已捏成纸团的“藏头诗”扔给了自己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并告知高二审时自己会采取认罪的战术,重庆警方已经答应自己最低是缓刑,弄好了还可以免于刑罚,甭管怎么着,先出去再说,只要拿到三次会见的录像,就不怕翻不了案。 二审出乎李庄意料的是,他的助手马晓军在看守所办理了监视居住,出来之后就人间蒸发了(仍被警方控制),无法在二审出庭作证,连马晓军的岳父想要出庭作证也被法院拒绝。马晓军的岳父母询问自己女儿女婿的下落,重庆方面四个字:无可奉告。 更为搞笑的是,二审经控方训练后的证人们出庭时,个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公诉人,不敢与李庄对视,以前说的非常流利的普通话,在法庭上也统统不会说了,只说当地土话,故意不让辩方听懂。因而上演了在中国的法庭上,在北方语系的汉人之间要配备普通话翻译的闹剧。面对李庄以及辩护律师所有的要害提问,证人们全部回答:不晓得、不清楚、记不清、脑壳痛……为此,李庄在法庭上拍案而起震翻水杯,怒斥龚刚模、龚刚华、龚飞跃、吴家友等人背信弃义,配合重庆当局构陷一心帮助他们的自己,上演了一出现实版“农夫与蛇”的寓言。 最终李庄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没有缓刑。李庄听到判决后勃然大怒,他抢过话筒大声指责重庆方面不守信用,向着观众大爆“诉辩交易”内幕。李庄在法庭上公开申明:“认罪为假,斗智是真。”,推翻了之前所有的认罪态度,搞得法院非常尴尬,几乎下不来台。在被带离法庭时,李庄冲着观众席呐喊道:“16万中国律师会替我上诉,时间会把真相暴露在阳光下!” 李庄被判刑后,舆论纷纷指责薄熙来王立军操纵司法,颠倒黑白的下流行为。就连体制内也有人看不下去,重庆南岸区分局民警蒋万渊在李庄被判刑后,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发了三个帖子批评重庆警方在李庄案中扮演的角色,表达了对薄熙来王立军的不满。结果他先被开除,多次申诉后又被劳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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